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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老年痴呆症应更名 因带有歧视色彩

2012年10月11日 15:39 来源:新京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卫生部:老年痴呆症应更名

  原名称带有明显歧视色彩,规范名称应为“阿尔茨海默病”

  今年9月,央视联合新京报等多家媒体,呼吁关注失智老人。卫生部昨日表示,规范的名称是“阿尔茨海默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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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9月,央视联合新京报等多家媒体,呼吁消除社会歧视,为“老年痴呆”正名。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表示,老年痴呆症规范名称是“阿尔茨海默病”,但由于这个名字相对专业,普及推广还需要一个过渡。国内已有专业机构启动了申请更名工作。

  根据我国部分地区调查显示,60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为4.2%。

  卫生部发言人邓海华介绍,1995年审定公布的神经病学医学名词表中没有“老年痴呆症”这个名词,有“阿尔茨海默病(曾称老年早期痴呆)”。

  他表示,我国有严格的管理程序,中医学名词的审定和公布,由设在中华医学会的医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后,报请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和公布,后者公布的科技名词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

  “我请教了医学名词审定委员会的专家,他说‘曾称’是指以前有这个名词,规范化后的名字是阿尔茨海默病。”邓海华说。(记者蒋彦鑫 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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