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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务员改革尝试改变终身制 如何考核引关注

2012年09月13日 09:18 来源:中国青年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从委任到聘任,尝试改变终身制

  深圳公务员改革能否打破铁饭碗

  日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称,深圳将继续扩大聘任制公务员队伍规模,并配合深圳市委组织部落实好党委、人大、政协、民主党派、法院、检察院和群团机关新进公务员实施聘任制工作,争取在两年内使聘任制公务员占全市公务员总数的比例上升到10%以上,总数增加到4000多人。

  始于2007年的深圳公务员聘任制改革试点,已经过5年时间。从最开始在专业技术人员中实施,到如今推广到所有新进人员,深圳公务员改革备受关注。公众的关注焦点在于,公务员聘任制能否打破我国公务员队伍所具有的高度“封闭性”,让其不再“难进难出”。聘任制公务员与传统意义上的公务员,即委任制公务员,主要区别体现在选拔、考核、晋升、福利待遇等方面。

  长期研究公务员制度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06年开始实施的《公务员法》对聘任制公务员的范围、录用程序、合同签订、协议工资、争议解决作出了原则规定,如何付诸实践,还需要地方试水者对政策细节进行大胆尝试与谨慎设计。

  据了解,深圳市的公务员聘任制实行合同制。合同期间,享受公务员编制和相关福利;合同结束,将不再享受编制和相关福利。建立这种体制的目的是在公务员队伍中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工作机制。与委任制公务员的退休待遇不同,聘任制公务员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这部分保险的缴纳、待遇计发、接转、管理等完全参照企业员工的规定执行。同时,政府每月按聘任制公务员工资的一定比例为其缴存职业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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