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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等对云南抗震救灾作出重要指示

2012年09月08日 09:34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2012年9月7日11时19分,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交界地区发生5.7级地震,震源深度14公里;12时16分,昭通市彝良县再次发生5.6级地震,震源深度10公里。

  地震发生后,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高度重视,在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出席亚太经合组织会议期间第一时间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有关方面迅速组织力量投入抗震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出重要批示。温家宝总理立即赶往灾区,指导抗震救灾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郭伯雄、徐才厚也作出批示。

  截至9月7日20时,地震已造成云南2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17.06万余户70万余人受灾,因灾死亡64人,受伤715人,房屋倒塌6650间、严重损坏12.2万间,紧急转移安置20.1万人;造成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6300余人受灾,房屋倒塌3间、严重损坏近100间,紧急转移安置380人。

  地震发生后,云南、贵州各方面紧急行动起来,启动应急预案,立即派出工作组,全力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交通部、铁道部、卫生部、中国地震局等有关部门也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支持抗震救灾。解放军、武警部队坚决贯彻胡锦涛主席的重要指示,积极组织力量,配合当地政府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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