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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户籍地人员配偶及子女暂不能就地办理护照

2012年08月23日 10:21 来源:新京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昨日,记者从公安部获悉,从9月1日起,公安部授权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深圳6市警方可为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和高等院校的在读大学生办理出入境证件。

  就业者办证须持社保缴纳证明等

  公安部方面透露,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深圳6个城市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暂(居)住证,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大学生可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办理业务包括首次申请、换补发证件、证件失效重新申请以及证件加注。

  这6个城市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代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接收申请材料,并制作出入境证件。出入境证件申请仍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将在受理申请后的30日内签发出入境证件。

  公安部方面称,被告知不予签发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依法享有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骗领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相关人员配偶及子女暂不享该政策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国在非户籍地就业和学习人员数量逐年增多。此类人员常年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学习,依据现行规定需返回户籍所在地才能申请因私出入境证件,花费的时间和成本较高,迫切希望就近申办出入境证件。公安部此举将极大便捷这两类人群的办证流程和成本。

  对上述两类人员配偶及子女是否可以享受同等待遇一事,公安部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次针对的对象主要为上述两类人员,配偶及子女暂不属该政策之列,以后不排除出台针对配偶及子女的相关政策。

  外地户籍人员就地办证条件

  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

  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暂(居)住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大学生

  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 北京落地

  非京籍人员办证周期更长

  “各区县的出入境办证大厅都接受异地办理。”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非北京户籍的居民办理出入境证件与北京户籍居民办理手续不同的是需要提供暂(居)住证和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和照片一样。非京籍人员可在市出入境管理总队办证大厅和各区县出入境办证大厅任何一处办理该业务。

  根据公安部公告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将在受理申请后的30日内签发出入境证件。而北京市户籍的市民首次申领普通护照,办理时限为10天。据介绍,办理时间会延长,主要是因为异地公安户籍机关只是负责接收申请材料并制作证件,申请人的审核仍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出入境机关审批,所以办理时间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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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芮益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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