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时政新闻  >   正文

温州官员强制猥亵女下属被降职续:称服从组织决定

2012年08月16日 08:42 来源:新京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8月14日晚,温州市纪委对外通报,针对网络传播的温州市台办主任李月祥强制猥亵女下属一事,市纪委决定给予当事人李月祥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委根据市纪委的建议,免去李月祥同志市台办主任职务,调其他部门降职使用。

  “社会负面影响严重”

  温州市纪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事件曝光后,温州立即成立了由市纪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共同参与的温州市委联合调查组。温州市纪委认为,尽管公安机关认定没有证据证实李月祥对王某有强制猥亵行为,但是李月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公共场合与女下属有不检点行为,有损党员领导干部形象,违反了社会道德,造成了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

  对于处理结果,王某丈夫陈伟(化名)告诉记者,李月祥受到了党纪处罚,我们感觉比较满意。但陈伟同时说,对于纪委的通报仍有一点意见。通报中说李月祥“在公共场合与女下属有不检点行为”,这样的表达很不妥。“‘与’字仿佛是说我老婆同李月祥在一起,自愿地做出不检点行为。这个‘与’应该改成‘对’。”陈伟表示,已经向纪委反映意见,希望纪委能尽快回应。

  被罚主任称“服从”

  据悉,李月祥被指强制猥亵女下属王某一事在网上传开后,王某本人仍在台办上班。她称,每天坚持到办公室,就是为表明一种态度,“几个月来,我与李月祥经常在办公室走廊里碰见,但谁也不招呼谁。”

  昨日,李月祥告诉记者,“我不方便说什么话,组织上的决定我只能服从。”

新闻中心 两岸 社会 国际 台湾频道

相关阅读:

[ 责任编辑:芮益芳 ]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