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想要获得“国酒”头衔阻力重重。昨天(6日),山西汾酒集团负责人来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对“国酒茅台”商标通过初审提出异议申请,这也是国内第一家白酒企业正式递交异议申请。
“国酒茅台”商标初审通过日期是2012年7月20日,公示期为3个月,10月20日为异议申请截止日期。根据规定,对汾酒集团的异议申请,茅台集团有权提出答辩,答辩以后商标局将进行审理再依法做出裁定。茅台能否拥有“国酒”商标,未来还存在很大变数。中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认为,在众多白酒的反对声中,茅台通过申请的可能性不大。
汾酒愤怒:
茅台凭什么拥有“国”字号
消费者对“国酒茅台”的说法并不陌生,不过此前它只是企业的自行宣传,而最近这一商标通过了商标局的初步审定,如果3个月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贵州茅台将可能获得合法的“国酒”身份。这个消息在白酒行业引发一场不小的震动,五粮液、汾酒、西凤、泸州老窖等纷纷发出质问,茅台凭什么拥有“国”字号?
汾酒集团递交的异议申请书,从多个方面向“国酒茅台”发起反击。申请书指出,“国酒”按照通常理解,可以有3种含义:代表或象征国家的酒;在一国内最好的酒;特指我国的酒,即具有中国特色或中国传统的酒。汾酒集团认为,贵州茅台个别白酒产品尽管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但不能因此认定该产品已达到“代表或象征国家的酒”或“中国最好的酒”的水平。“国酒”商标一旦注册成功,由茅台永久性地独占使用,将在整个白酒行业产生不公平的竞争优势。
申请书中不乏汾酒方面对这一事件的愤怒:令人费解的是,在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要求对首字为“国”字商标的申请商标应当严格审查两年之后,与此前曾被商标局五次驳回的申请商标相同或近似的被异议商标,却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难道被异议人享有特权,《商标法》对其没有法律效力?”“如国家工商总局以注册商标的形式授予被异议人的酒类商品‘国酒’的荣誉称号,将构成超越行政职责范围的行政违法行为。”
消协说法:
“国酒”将导致商标管理严重混乱
“‘国酒’不应该被某一家酒类生产企业独占”,山西汾酒集团文化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柳静安表示,新中国成立以后共有17种白酒被评为中国名酒,如果贵州茅台从此拥有合法的国字第一号称号,那么其他16种名酒就不能再叫国酒,这对其他名酒肯定不公平不公正。
有网友甚至调侃说,最有资格申请国酒的其实是二锅头,“毕竟每个中国人都喝得起。”
“茅台此前多次申请都没通过,这次通过初审很令人费解。”中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告诉记者,目前没有任何机关、任何部门授予茅台国家级酒,所以用国家级的酒来注册商标,以国家的名义代表商品和服务,是不合理、不公平的,也是违反商标法的。按规定,类似于通用性的名词是不能用来注册商标的,如果国酒获准注册,那么一些烟、茶企业是否也可以申请国烟、国茶?这将导致商标管理工作出现严重混乱,最终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记者手记:
“国酒”是块金招牌
茅台抢注“国酒”商标事件在白酒行业已经引起众怒。抛开法规法理不谈,令众多白酒厂家不爽的其实还是商标背后隐藏的经济利益——“国酒”二字承载了巨大的商业价值。
贵州茅台从2001年起一直不间断地申请“国酒茅台”商标,迄今一共申请了9次,但从未拿到正规“牌照”。茅台为什么这么锲而不舍?因为“国酒”含金量高。
1988年以前,贵州茅台仅售8元一瓶,而目前53度飞天茅台经过近期跌价后价格依然在1300元以上。按此计算茅台酒20余年涨价160余倍,提价能力远超同行。茅台多年以“国酒”自称,并以此换来强势定价权以匹配其“国”字号身份,“国酒”称号对贵州茅台的无形溢价可见一斑。
而追逐“国”字号获益颇多的并非仅有茅台。泸州老窖凭借“国窖1573”走上央视春晚;山西汾酒集团的“国藏汾酒”、五粮液的“国五液”定位为“超高端”;而西凤通过“国典凤香”战略新品也在今年上半年实现了近5倍的增长。
“国”字号是公共资源,成为推动整个白酒行业的品牌动力之一。这样的金招牌,大家一起用没问题,谁又舍得让某一家独享呢?(记者 杨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