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军委19日批复广州军区,同意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南省三沙警备区”,主要负责三沙市辖区国防动员和民兵预备役工作,协调军地关系,担负城市警备任务,支援地方抢险救灾,指挥民兵和预备役部队遂行军事行动任务等。
根据我国行政区域划分情况和军事机构设置有关规定,我国在省级、地级、县级行政区划单位都设置了相应的军事机构,作为本地区的军事领导指挥机关。三沙警备区同我国其他地级市设置的军分区、警备区一样,为正师级单位,是同级地方党委的军事部兼同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接受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地方党委、政府双重领导。(王洪山、曾政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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