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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调控三大趋势:长效机制、住房保障、有效监管

时间:2012-07-10 15:19  来源:新华网

  巩固调控成果 监管问责不能放松

  在重申既往调控政策之外,总理提出“防止变相放松购房政策,防止不实信息炒作误导”的“双防”要求无疑是对近期部分地方政府“打政策擦边球”“踩调控红线”行为的一种警示。

  “对有地方出台或变相放松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要有针对性地及时制止纠正”,也传递出明确的信号:为巩固调控成果,加强政策执行的监督和问责机制也将成为未来调控的重要内容。X  不可否认,在去年的调控过程中,很多地方在执行调控措施时出现了用力过猛、矫枉过正的情况,误伤了一部分自主性合理购房需求。在差异化调控的精神下,对具体措施进行适当的调整并无大碍。但是,微调措施可以,微调目标不可。任何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调整,都不能动摇稳定房价、稳定市场的大方向。在出台微调措施的同时,必须同时制定调控的目标和计划,接受监督、强化问责,只有这样才能稳定市场预期,保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胡刚表示,此次总理明确提出了地方政府应有的调控态度,有助于澄清信息,纠正市场预期。在当前背景下,地方政府调控不走样是保障调控效果的基本保障,只有对踩红线的地方政府及时、严厉纠正,对未能完成调控目标的政府加强问责,才能稳定市场预期,保证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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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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