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北苑居民区使用立体机械停车装置,大大提高了土地使用效率。(市人大供图)
本报讯截至今年3月,全市共有登记机动车504万辆,而全市停车泊位数仅有248.4万个。这是市交通委在日前集中答复关于停车管理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时公布的最新数据。面对严峻的停车矛盾,市人大代表在建议中提出,恢复凭车位租赁证明或产权证明购买机动车的制度。
今年初市“两会”期间,市交通委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关于停车管理方面的建议、提案26件,经过梳理,细化的具体建议包括7大方面:停车行业发展政策方面的建议30条,停车设施建设方面的建议9条,停车场经营服务规范方面的建议17条,停车收费方面的建议10条,停车场执法方面的建议9条,停车管理体制机制方面的建议9条,残疾人停车、自行车租赁等配套措施方面的建议9条。
在集中答复会上,市交通委、市交管局、市规划委、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城管执法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与提出建议、提案的代表、委员直接沟通对话,汇报说明本市停车管理工作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据市交通委介绍,今年3月,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推进城六区居住区机动车停车设施新建工作的通知》提出,2013年底前四环路以内居住区新建机动车停车位11万个以上,2015年底前四环路以内居住区新建停车位20万个;采取“平面、立体”相结合的工作措施,通过施划临时停车泊位、设置绿茵停车场和立体停车设备、对既有平面机动车停车设施实行“平改立”改造等综合措施,挖掘居住区停车资源,增加供给。
目前,西城区组织光大银行对既有平面停车泊位实行改造,设置立体停车楼,已于2月向周边居民开放夜间停车;东城区车辇店胡同192个车位的立体停车楼于“五一”正式开放;丰台区已着手开展华庭一里550个车位立体停车设备的设置工作;石景山区也已着手开展首钢等12个小区4900个车位的施划工作。
市人大代表、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建岳建议,恢复购车需要“泊位证”的制度,把交通问题解决在源头。他认为目前本市采取的摇号限购方式,只能是延缓机动车增长的速度,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车满为患”的问题。要求机动车购买人购车前必须先自备车位,即居民或单位购买机动车前,必须自备路外正规停车位,凭车位租赁证明或产权证明购买机动车。
朱建岳代表认为,凭“泊位证”购车的良好创意多年前在北京实施过,一方面受拉动经济的压力,一方面在执行中没有严格依法依规,因此最终取消。当前,北京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日益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不断向世界城市迈进,因此面对近50%的停车需求缺口,亟待通过更加严格、科学、有效的措施切实控制机动车的增长。
制表/文华
建议
停车位规划标准1:1配建优先发展立体地下车位
人大代表建议认为,实行泊位证购车的前提是合理规划停车设施配建标准。目前本市停车位配建指标为:大型公建每万平方米65个;居住区三环路以内每百户30个,三环路以外每百户50个。而这一标准明显滞后于本市机动车拥有的实际情况。如果前期规划没有配建足够的停车设施,后期改造的费用将会大大增加,因此必须对各类建筑的停车设施配建标准进行全面修改提高。新建居民区的停车配建标准应达到每百户100个。
针对北京土地资源极端宝贵的现状,人大代表建议提出,提高配建标准绝不意味着多占土地,必须实行精细化、立体化设计。在五环内居住小区停车位配建中,应该全面推行地下停车或立体机械式停车,充分利用宝贵的土地资源。如修建地面立体式停车装置,可以使占地面积减少到普通地面停车场的1/4。
市规划委表示,目前正在组织修订北京市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居住区停车位配建指标会有进一步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