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邓杭)记者昨天从国家海洋局获悉,《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历史上首部关于海洋观测预报活动管理的法律规范。下一步,我国将对黄岩岛、钓鱼岛在内的海岛附近海域及周边渔场进行海洋观测预报。
据了解,《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共六章四十条,主要就海洋观测网的统一规划与建设、海洋观测站(点)和观测环境的保护、海洋观测资料汇交和共享、海洋预报警报信息发布等作了规定。海洋环境预报包括海岛预报、渔场预报。
下一步,国家海洋局将开展中心渔港、53个渔场的海洋观测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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