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尤小姐因摔伤到北京一家公立医院看骨科。拿着医生处方去划价,需缴费用799元。
“摔个跟头值八百?”她查看费用明细:挂号费仅4.5元,拍X光片100多元,其余600多元全是药费。开出的药,大部分是昂贵的进口止疼药。
“看病贵”问题已呼吁多年,为何仍未能有效解决?医疗费用中药品到底占了多大比例?药品利润究竟流向了何处?公立医院改革斩断医药利益链需要开出怎样一张“处方”?
“医”为何要靠“药”来补
我国对公立医疗机构用药实行“顺加15%的差价率作价”的药品加成政策,始于1954年。
“上个世纪80年代以前,药品加成政策并未造成不良影响,因为当时医务人员工资由财政全额负担,他们的收入和医院收入没有直接关联,医院没有分配收入的权力。”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李玲说,“80年代后期,公立医疗机构以药补医弊端逐步显现,当前其负面影响日益突出。”
多年来,政府对卫生事业投入相对不足,以2008年为例,财政直接补助只占公立医院收入的7%;同时,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长期低于成本。改革开放以后,公立医疗机构对药品加成的依赖逐步增强。
医院可以名正言顺地赚到15%的药品差价,而一些有处方权的医生可以私下从“医药代表”手中拿到回扣。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告诉记者:“一些医院对门诊每月要开出多少钱的处方有明确要求,还要考核绩效。要不然,医院建设、人员奖金等钱从哪来?”
“我受药企资助参加过国际学术会议。我承认这可能影响到我的处方。”一位医生说,“没办法,我们的医院科研经费有限,无法提供这笔费用。”
“以药补医”滋生“以药腐医”
“我国公立医院的建设、发展及医务人员的收入,很大程度上依靠药品加成解决,这在世界范围内都是独有的。”卫生部部长陈竺说,“以药补医”机制还逐步滋生出“以药腐医”机制,损害了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形象。
一位“医药代表”讲述了他的“攻关路径”:在医院药事委员会开会前,先“搞定”药剂科,然后找医生填单,再拜访几位药事委员会成员。 “打通关系当然靠礼品和红包。”他说。
当前,“以药补医”已经成为“看病贵”的重要成因。李玲说,医院和医生收入与药品收入直接挂钩,直接刺激医院卖贵药、用贵药,催生大处方现象。一些医院药品费用占医疗总费用的比重达到50%,远高于发达国家的10%—20%;另一方面,“以药补医”易导致药物不合理使用,影响医疗质量,恶化了医患关系。
“‘以药补医’还影响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导致医药企业反常的价格行为,加剧了药品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李玲说。
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已成为深化医改的必然要求。陈竺指出,如果“以药补医”得不到彻底革除,群众医药费用的负担就难以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