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今起听民意
我市房屋拆迁政策将出现重大调整,“拆迁”被“征收补偿”替代,行政强拆将退出历史。昨日,市政府法制办公布《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就这一关涉市民利益的政府规章征求市民意见。
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并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从主体上、法律关系上、管理体制上、征收程序上、强制执行模式上均改变了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模式,建立全新征收模式和征收与补偿制度。
为按国家要求尽快规范我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在征求各区政府、相关部门及社区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市法制办会同市国土规划部门起草了《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据悉,此次在市政府法制办官网上公示的征求意见稿,已是数易其稿。
什么是该《办法》的最大亮点?“拆迁”字眼彻底消失,“征收补偿”取而代之。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直言:这意味着今后行政强拆将退出历史。
据悉,该办法一旦公布施行,原有的《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同时废止。《征收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有关部门不得强制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