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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回应“孙子献血奶奶无法用”:直系亲属仅指父母子女

时间:2012-05-07 13:40  来源:今日早报

  虽然4个孙子都多次无偿献血,然而广州八旬老太近日因重度贫血需输血缓解病情时,却被告知家人要“互助献血”才能调配到用血。这让家人感到十分不解:不是说无偿献血者直系亲属可享受免费用血吗?其孙袁先生将这一遭遇发上微博,不到20小时被转发15000多次,不少人还在留言中痛陈类似遭遇。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广大市民对目前供血、用血情况的高度关注,有人甚至担心:“互助献血”是否已成为患者用血之前的强制要求?献血无偿为何用血有价?记者为此对话了广州血液中心主任付涌水。

  互助献血

  许多城市都被采用

  付涌水说广州不存在血荒。至于为何各大医院术前要求家属及亲友互助献血,付涌水解释说:事实上,互助献血并不是新鲜事物,主要是对非急诊治疗的患者或择期手术者而言, 不包括急救用血者。医院术前要求家属及亲友互助献血的情况是有的,也是国家允许的。《献血法》第十五条规定: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

  “我们提倡和指导患者亲友去互助献血,但不是强制。这种方法在全国许多城市都被采用,但确实是不得已而为之。当没有合适、可互助献血的亲友时,我想医院也会本着救死扶伤的原则,根据患者病情和需要选择是否输血或何时输血,绝不会见死不救。”

  据付涌水介绍,广州互助献血量在2011年上半年以前不及总采血量的5%,但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上升,目前基本维持在总量14%~15%的水平。

  有记者问道,为什么要收取用血互助金?若是用完血康复后再去捐血,这钱能退吗?

  付涌水解释,用血互助金实质起着保证金的作用,上交财政。但在缴纳之日起6个月内,单位取得《单位年度互助献血证》,或无单位的用血者本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取得《无偿献血证》的,献血办会退回。而18周岁以下、55周岁以上的公民可免交用血互助金。

  祖父母不算直系亲属

  对有献血超过600毫升的市民反映奶奶手术输血仍需“互助献血”才能用血的情况,付涌水说,《献血法》没有对直系亲属进行界定。在《献血法》的释义中指出献血者的配偶、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用血的规定支付费用。2004年广州颁布实施《广州市献血管理规定》,还同时出台《广州市无偿献血者免费用血规定》,明确界定其中的直系亲属是指父母和子女。

  当然,《献血法》从1998年颁布实施至今,有些专家也提出里面有些条款可能已不完全适合当前形势。因此国家也正在组织调研,可能会对其中的一些条款进行修改。据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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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芮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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