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3日在例行记者会上就中国渔船与韩国海警冲突事件的最新进展介绍说,中国驻光州总领馆已派员探视了此案中被扣的船员,并与韩方保持密切沟通,共同妥善处理此事。
刘为民说,中方一贯要求中方渔民按照《中韩渔业协定》有关规定在有关水域生产作业,同时希望韩方有关部门文明执法,共同促进两国渔业合作健康发展。
据报道,韩国海警4月30日在黄海海域欲以“非法捕捞”为名扣押中国鱼货运输船“浙玉渔运581”号,与中方船员发生冲突。次日,韩国木浦海洋警察署以挥舞凶器刺伤其海警为嫌疑,针对渔船船长和驾驶员申请了拘捕令。
这是在刺死韩国海警的中国船长被韩国法院判刑后11天,中国渔民与韩国海警之间再次发生的冲突事件。韩国农林水产食品部1日宣布,正推进修订《专属经济海域渔业法》,拟对抵抗韩海警执法的外国渔船继续加大处罚力度。
中山大学韩国研究所所长魏志江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分析指,韩方使用高压手段恐难从根本上解决中韩近年来频现的渔业纠纷,双方应加强沟通协调,以及海上联合执法和管理。
魏志江指,中韩渔业纠纷频现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中韩在黄海尚未划定专属经济区界限,对其内部的渔业资源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权尚存争议;二是中国渔民数量较多,大量捕鱼致近海渔业资源短缺,前往争议海域捕鱼的渔民数量有所增加;三是韩国对其认为的“非法捕捞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以及海警的暴力抓扣手段在一定程度上激起了中国渔民的反抗。
在最近这次事件中,中国船员表示,该船并非捕捞渔船,事发时并未在海上进行任何作业,船上也没有任何捕捞网具,而且他们是因先受到韩方海警暴力执法才进行了反击;而韩海警则对韩国媒体称,从一开始就受到中国渔民的暴力抵抗。
据悉,韩国正在推进修订的《专属经济海域渔业法》,将对抵抗韩国海警执法的外国渔船的罚款上限从1亿韩元升至2亿韩元(约合110万元人民币),并允许韩海警扣押渔船渔具和捕捞物。
韩国现行法律虽规定海警可扣押非法捕捞渔民的渔具和捕捞物,但船主最多只需缴纳1亿韩元担保金就可将其取回。法案修订后,不仅处罚金额多了一倍,船主的渔具和捕捞物也将被全部没收。
魏志江表示,更加严厉的法律恐怕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韩渔业纠纷的问题,反而可能造成双方更加激烈的对抗。中韩两国有关渔业部门应做的是加强沟通协调,以及海上联合执法和管理。中方应更加重视对渔民守法、理性捕捞的教育,韩方也要加强海警执法管理。
魏志江补充道,实际上,中韩双方渔业部门已就此作出了多方面努力。日前,2012年中韩渔业执法工作会谈在青岛召开,双方就共同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加强两国在海上的联合执法等方面达成了相关协议。
魏志江强调说,中国沿海地方政府应逐步实现对渔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生产方式的转移,将从事捕捞的渔民转型为从事渔业产品加工的技术工人。这样,渔民数量的减少将有利于黄海海域渔业生态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