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时政 | 本网快讯 | 两岸 | 国际 | 港澳侨 | 热点新闻 | 大陆纵览 | 社会 | 财经 | 教育 | 军事 | 科技 | 传媒 | 奇闻趣事 | 新闻发布会 | 新闻人物

揭秘侵害公民信息犯罪内幕:源头皆为“内鬼”

时间:2012-04-27 08:42  来源:新华网

  买了新房,装修公司就接踵而至;孩子还未出生,手机已被奶粉推销电话打爆……这样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怎样泄露出去的?

  连日来,公安部组织20个省区市公安机关,统一开展严厉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集中行动。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在参与这一行动过程中,目睹了个人信息泄露的全部过程。

  泄露个人信息,源头皆为“内鬼”

  4月20日上午10时,公安部下达统一行动命令,各地警方迅即行动。当日,湖南长沙警方打掉一个名为“中国资源部”的信息倒卖团伙,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并查扣多台作案电脑。

  办案民警现场打开电脑后,记者看到,其中存储有数百GB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涉及湖南、北京、福建等全国几乎所有省份,信息内容门类众多,从姓名、电话、住址、房产、车辆到手机通话详单、乘坐航班记录,详细程度令人咋舌。其中最新的信息还是近日刚更新的。据民警初步估计,该团伙搜集的信息量至少在1.5亿条以上。

  原本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掌握的个人信息,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像‘中国资源部’这类倒卖信息的团伙,我们称之为数据平台,是整个犯罪网络的一环。这次行动一共打掉了161个数据平台。”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廖进荣介绍。他一边说,一边给记者勾画出一个典型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网络图--

  泄露信息的源头(大量批发信息)→买卖信息的数据平台(收集、加工信息并卖出)→非法调查组织(购买指定人员信息,用来从事非法调查等)→有需求的客户。

  同时,数据平台之间也存在大量交易、互通有无,这使得不法分子掌握的信息如同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还有的不法分子既有数据平台,又从事非法调查。

  “我们掌握的大量证据显示,泄露个人信息的源头大都是相关单位或部门的‘内鬼’。”廖进荣说。在各地挖出的“内鬼”中,有公务员,也有企业职工,有正式员工,也有临时聘用人员,涉及金融、电信、教育、医院、国土、工商、民航等各个行业。

  中国移动成都市金堂县福兴镇网点的营销经理向某某,就是被挖出的“内鬼”之一。他承认,自己利用职务之便,私存了大量中国移动用户信息,并提供给倒卖信息的不法分子。

  出卖个人信息,网络遍布全国

  “从事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分子遍布各地、各个行业和部门。全国大中城市普遍存在,北京、广东、江苏、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尤为严重。他们彼此之间可能并不认识,借助互联网实时、快捷地进行交易,在虚拟空间形成了巨大的信息犯罪网络。”公安部刑侦局局长刘安成说。

  “无论是源头、数据平台,还是非法调查公司,每一个犯罪环节都有利可图,而且是低成本、高收益的暴利。”廖进荣告诉记者。

  此次行动中,河北保定工商局干部刘某被抓获。警方查明,他利用职务之便,将掌握的企业名称、经营地址、经营范围、办公电话、法人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非法出卖,仅今年以来就已获利6万元。

  记者还了解到,一些非法调查公司通过网络获取大量的信息,并配备有密拍、跟踪等特种设备,提供所谓“婚姻维权调查”“情感危机挽救”“深度背景调查”“商业情报搜集”“竞争对手遏制”等多项业务,起价动辄数万元。

  在警方提供的一张犯罪嫌疑人QQ聊天记录截图上,记者看到了某家非法调查公司购买各类信息的价格列表:

  “户籍一条50元;话单一个月600元,半年的3500元;银行信息一个人500元;车辆信息一条50元;航班信息一条30元,航班监控一个月300元;手机定位一次350元……”

  一些犯罪嫌疑人在受访时说,在这个圈子里,干得好的早就“开奔驰、住豪宅”了。

分享到:
编辑:吴怡

相关新闻

图片

本网快讯

热点新闻

奇闻趣事

两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