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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规定公务员录用需查妇科遭质疑

时间:2012-04-23 14:55  来源:中国青年报

  广州的肖女士在参加公务员体检时遭遇了十分尴尬的问题,“体检表格中要求填写自己月经初潮的时间、年龄,月经的周期以及出血量”,这些问题让肖女士十分惊讶,“为什么要问这些,这跟工作有什么关系?”今天,来自法律界、社会学界、民间组织的专家学者就“女性就业体检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研讨会上,肖女士的经历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我国《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对于妇科检查进行了详细的规定:需要询问体检者月经初潮年龄、周期、出血量、持续时间、末次月经时间,有无痛经,白带性状,有无伴随症状等。如此细致的规定让很多女性体检者感到不适,有体检者直接表示:“没有必要知道一个人的月经周期,这跟工作有什么关系呢?难道1号来月经的人比10号来月经的人更有能力?”

  公务员体检到底该不该查妇科?在中国医学科学院研究员睢素利看来,政府考察是否录用公务员,更应该从公务员的工作能力以及职业道德出发,“看他是否有能力履行相关的职能,是否能够廉洁守法,这比进行体检更实在。”

  睢素利认为,公务员录用体检和普通体检是两种不同的体检,“对于普通体检,体检者的态度是积极的,他们愿意去体检更多的项目,更好地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但是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结果不是为了体检者的自我健康,反而成为就业的门槛,对体检者而言是非自愿的。”

  对此,深圳大学李薇薇女士表示了赞同,她认为普通体检不会对个人的工作机会产生影响,但是公务员体检已经成为公务员筛选机制的一部分,“哪些项目该查,哪些项目不该查,应该合理设置”。

  北京源众性别发展中心主任李莹在考察美国、加拿大、英国、日本等国家的情况后发现,大部分国家都没有制定就业体检制度,一些国家的法律还规定,禁止与工作要求无关的身体检查。

  “国外主要是通过反歧视和隐私保护两大领域的法律来限制雇主进行就业体检。”李莹以美国的《民权法案》为例,该法案规定,雇主在要求求职者进行体检时,必须证实体检内容是同工作相关的。另外,英国的《信息保护法案》认为,要求雇员进行身体检查,是对个人隐私权的侵犯。

  这些国家的相关法律都遵循一些基本原则,包括禁止在录取之前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应该和工作要求或安全相关,体检结果不能用来歧视性地拒录求职者。

  与国外不同的是,目前我国入职体检依然十分普遍,大众习以为常。“很多人没有意识到入职体检对自身权利的侵害,不敢对歧视性的体检项目说‘不’。”李莹说道。

  民间公益人士陆军表示,体检成为公民入职的门槛,与我国计划经济时代的医疗体制相关。“入学入职体检是计划经济时代的惯性”,据陆军介绍,在计划经济时代,就业、入学者的医药费用需要由用人单位和学校承担,为了减少负担,用人单位和学校会设置体检门槛,将一些患有疾病或潜在患病者淘汰出去,“现在员工医疗已由医保覆盖了,但这种普遍体检的现象远远没有跟上时代的进步”。

  “跟入职有关的是履行工作和完成学业的能力,这些可以通过体能测试来完成”,陆军说,他认为体检是一种体质检测,同体能测试存在区别。“比如乙肝病毒携带者,他的工作能力不受影响,但体检成为公民入学入职的门槛。”陆军说,“身体信息是个人信息,应该作为隐私来保护”,而对于公务员、幼儿园、食品、医药等特殊领域,即使需要体检,也应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出合理的体检标准。

  与会专家认为,我们当前不要局限于讨论公务员体检该不该查妇科,而是要对各种入职体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不是一把简单的尺子,它承载着社会观念、文化心理、公正理念等诸多内容。”李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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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芮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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