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域大地,神山圣湖,天人同喜,僧俗同乐。19日,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在拉萨隆重召开首届全区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表彰大会,共有59座寺庙、6773名僧尼、58个寺庙管理委员会、200名驻寺干部受到表彰和奖励。
2011年10月,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评选活动,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对开展好创建评选活动进行了具体部署。这一决策受到西藏全区广大僧尼的普遍拥护和欢迎。一个时期以来,全区各寺庙和广大僧尼积极响应党委、政府的号召,遵规守法、安心修行、维护和谐、推动稳定,涌现出了一大批模范寺庙和先进僧尼。
据介绍,目前西藏全区寺庙已实现寺庙领袖像、国旗、报纸全覆盖,通路1175座、通电1098座、通水933座、通讯1284座、通广播电视390座、建立文化书屋500多个。在此基础上,将加快剩余612座通路、854座通水、503座通讯、689座通电、1397座通广播电视、1200多座文化书屋建设进度,今明两年力争全区寺庙全部落实“九有”工程。与此同时,在西藏在编僧尼实现养老、医疗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对被自治区评为和谐模范寺庙的在编僧尼和被授予爱国守法先进称号的僧尼,由政府全部给予补贴、免费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对被地(市)、县(市、区)评为和谐模范寺庙和爱国守法先进僧尼的分别按50%、25%的比例给予“两险”补贴,并力争做到每年免费为僧尼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从根本上解除广大僧尼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难有所解,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拉萨市色拉寺管委会名誉主任洛桑群培在表彰大会上说:“经过创建评选活动,色拉寺榜上有名。这一殊荣,不但属于受表彰的寺庙管委会,更属于全体爱国守法先进僧尼。” 昌都地区强巴林寺僧人洛桑江村在发言中说:“过去,寺庙和僧尼一直是游离于社会管理之外,有困难也不知道如何解决。如今,区党委、政府将寺庙纳入社会公共服务和管理范围,让广大僧尼也享有其他公民的同等待遇,这使得我们找到了最终的归宿。”洛桑江村说,这次表彰大会的召开,是对我们僧尼爱国爱教的充分肯定。今后,我们一定更加自觉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做到爱国爱教,爱国守法,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坚决与达赖集团分裂祖国的言行作斗争。”
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在大会上发言说,开展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活动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管理宗教事务的法律法规的重要举措,是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有力抓手,是调动广大僧尼爱国守法积极性的有效载体,是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的实际步骤,是党和政府关爱广大僧尼的具体体现。“这次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是全区寺庙和广大僧尼的优秀代表,是各级寺庙管委会和驻寺干部的学习楷模。” 陈全国说,希望广大僧尼要以此为动力,转化为争当爱国守法先进僧尼、争创和谐模范寺庙的实际行动,继承发扬藏传佛教的好传统,坚持做到“爱国爱教、弃恶扬善、崇尚和谐、祈求和平。”
大会还传达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同志和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部长杜青林同志对以身殉职的驻寺干部次仁同志先进事迹的重要批示。西藏自治区党委追认次仁同志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驻寺干部,并按规定为次仁同志申报烈士。同时号召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驻寺干部迅速掀起向次仁同志学习的热潮。(陈沸宇、杨庆军、冯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