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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资直接给农民工 不得经“包工头”转手

时间:2012-04-13 13:52  来源:北京晨报

  市人力社保局和市住建委联合修订本市建筑行业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对劳资双方劳动报酬部分作出更详细的约定。按照新规,农民工工资应直接发给本人,不得经“包工头”转手。

  工资细化至按日、计件

  昨天,以大力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主题的“春暖行动”在全市正式启动。据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纠纷中,绝大多数因劳动报酬而起,为此,本市修订了建筑行业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细化容易笼而统之的合同内容。

  在“劳动报酬”部分,示范文本开列了“按日”、“计件”两种工资标准:合同应写明日工资标准为___元/日,工资计算方式为___元/日*出勤工日,出勤工日按劳资双方签字确认的出勤记录计算;或者写明工作量的具体计算标准,比如按土方或是平方米,并约定工作量单价,工资计算标准为工作量单价*工人完成的工作量。此外,双方应约定试用期期间的工资,试用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直接支付工人本人

  值得一提的是,用人单位要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和方式将工资直接支付工人本人,并由其签字确认,不得将工资发放给“包工头”或者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鉴于建筑业劳务分包、派遣用工普遍存在,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领域的劳务分包企业、直接使用作业人员的总承包公司、专业承包公司都应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晨报首席记者 姜葳

  新闻背景

  本市已制定多个行业范本

  除了通用的劳动合同范本外,本市已经针对农民工集中的行业“量身定制”了多个行业范本,包括出租车司机、员工制家政员、小时工家政员等。

  今年的“春暖行动”集中在4至5月开展,将以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制造业、批发零售业、商务服务业和居民服务业为重点行业;以农民工和新增就业人员为重点对象。本市将进一步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和30人以下小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全面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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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芮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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