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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展品被盗案嫌犯被判13年量刑轻重引发争议

时间:2012-03-20 08:14  来源:央视网

  9件展品6件追回,3件仍下落不明,今天故宫展品被盗案一审第二次开庭。被告人石柏魁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新闻1+1》2012年3月19日播出《故宫里偷东西:轻判?重判?》,以下为内容实录:

  (节目导视)

  解说:

  9件展品6件追回,3件仍下落不明,今天故宫展品被盗案一审第二次开庭。

  工作人员:

  一九八三年十月七日出生,现年28岁。

  解说:

  被告人究竟是预谋犯罪还是临时起意?被盗展品究竟值多少钱?盗窃故宫是否就罪加一等?媒体、公众疑问猜测,法庭之上又会是怎样的结果?

  审判长:

  被告人石柏魁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

  解说:

  身高不到1米6,体重不到100斤,一个小偷怎样成为“故宫大盗”?

  石柏魁:

  把玻璃踹碎了,我把边上的玻璃渣子给它弄下来,我就跳进去了。

  解说:

  检方提出司法建议,故宫表态以此为戒,让全国人民放心。

  故宫博物院院长 单霁翔:

  故宫所有的工作、所有的发展应该更透明、更眼光。

  解说:

  《新闻1+1》今日关注:故宫里偷东西:判轻了?还是判重了?

  评论员 白岩松:

  您好,观众朋友,欢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1》。

  有人说在去年有三个单位是最被人们关注的:铁道部、红十字会,还有故宫。铁道部是因为动车事故;红十字会是因为郭美美;故宫那可就不是一件事了,比如说文物的损坏,还有错字等等,但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引起大家关注是故宫的展品被小偷给顺走了,让大家大为惊讶。

  那么今天上午这个小偷被一审判决了,判了13年。我们先来看看他偷了什么东西呢?他偷的不是故宫里头的文物,是故宫里头多少带有一点商业特性展览里的9件展品。我们首先看这6件,这6件是找回来的,看着好像挺值钱。然后还有3件是没找回来,到现在都没找回来。你说看着挺值钱,但是有关部门拒绝来给它界定价值,因此有很多人就开始去探讨到底这一个小偷今天的一审判决是判轻还是判重了呢?我们来看一个调查,认为太轻了550票,占到了45.4%;认为太重了占37.4%,453票;而认为比较合理的是占17.2%是少数派。一个很有趣的现象是由于所站的位置和理解的不同,要么认为判轻了,要么认为判重了占的人是最多的,而认为合理的相对较少。您会觉得他是判轻了还是判重了呢,我想还是先到庭审的现场去感受一下。

  审判长:

  判决如下:

  被告人石柏魁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判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000元。

  解说:

  备受关注的“5·8”故宫展品被盗案今天早上一审落槌。13年的铁窗生涯和上万元的罚款对于只有28岁的石柏魁来说,也许已经比他想象的要好得多。

  根据《北京日报》的报道,虽然《刑法》已经取消了盗窃罪死刑的判决,但是不知情的石柏魁在庭审前曾一度向自己的辩护律师黄长勇表示:自己很担心被判死刑。

  只有小学文化,身高不到1米6,体重仅有80多斤,媒体大都在这样描述着被告人石柏魁:,但就是这样一个瘦小的青年在2011年5月8日进入故宫盗取了9件展品。

  故宫,盗窃,一起备受社会关注的案件让他获得了“故宫大盗”的称号,而对于为何想到盗窃故宫内的展品,被抓后的石柏魁曾对媒体有过这样的表述。

  石柏魁:

  在网上看到故宫的东西就想到这个(偷窃)的念头。

  字幕提示:2月17日一审开庭画面

  解说:

  然而在一个月前的第一次庭审时,石柏魁却当庭翻供,否认了自己之前蓄谋盗窃的供述,称自己是临时起意。于是盗窃故宫的石柏魁究竟是预谋犯罪还是临时起意成为了二次开庭中媒体、公众关注的焦点。

  同样的焦点问题还有两个。

  字幕提示:被盗展品究竟值多少钱?

  辩护人:

  在我手里拿到保险公司所出具的保险单据就一张,就一张,这一张上是总额的保险,也就是一共是一千九百多万,并没有明细的保险,而明细是两依藏博物馆出的,就是我自己来说明我的展品值多少钱,这样的证据有力吗,肯定是不行嘛。

  解说:

  评审现场公诉人指控石柏魁盗窃的9件物品经核实香港两依藏博物馆投保金额共计41万元,其中有3件至今未能找回,这3件丢失的被盗物品投保金额共计15万元,对于公诉方的这一观点,辩护人不予认可。

  字幕提示:盗窃故宫是否罪加一等?

  辩护人:

  法律并规定盗故宫就要情节特别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我所看到的关于审理盗窃案就八种情形,外加数额达到巨大,就这两个标尺,缺一不可。

  第二,石柏魁完全不符合这八种情形。这八种情形并没有提到说你在故宫里,我要加重你的惩罚。

  解说:

  法庭上公诉人指控被告人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故宫博物院内实施盗窃,并多次盗窃,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对此辩护人便称: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盗窃故宫和盗窃其他人家的院子没什么区别。控辩双方在媒体的聚焦下激烈争论,最终结果是被告人石柏魁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审判长:

  本院认为:被告人石柏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盗窃展品。情节特别严重,又系多次盗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石柏魁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

  白岩松:

  到底是判轻还是判重了,如果要是从石柏魁本人来说还觉得判轻了,因为他开始以为会不会判死刑,有点担心。但是从他的律师角度来说,显然判重了。

  站在不同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的话,可能答案是不一样的,比如说跟过去偷故宫的人所得到的法律处罚相比较起来显然是判轻了。为什么这么说呢?来,我们看看。

  从1959年一直到现在过去发生过五起,其中三起被判了无期,两个被判了死刑。你说这十三年跟仨无期和俩死刑一比较起来轻多了吧,而且这五起当中有的是刚摸到了一个文物就被抓获了,还有的是连摸都没摸到最后都被判了死刑了。1987年这个判无期是没进珍宝馆的门就已经被抓住了,盗窃罪未遂就被判了无期。您看,这么一比较是不是判轻了?显然是判轻了,但是不光从过去历史的角度去看,我们再来看用《刑法》现在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如果想要判十年以上,因为十三年就是十年以上,就需要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我们看数额特别巨大,这几件东西没法去鉴定它到底是值多少钱,你说保费是15万,但是谁来界定15万就一定保的是特别珍贵的东西呢?相关的机构都不给它做评估。那么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吗?法律上规定,要么是偷金融机构,要么是偷赈灾物资等等,没有说在故宫里偷就要特别判重的。因此从法律条款上来说,可能有的人理解,显然是判重了,不过我们寻找答案,但是无法去提供答案。

  接下来我们就要来连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玉胜。韩教授您好。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韩玉胜:

  你好。

  白岩松:

  那您来帮我们去分析一下,大家的确有一些困惑,判轻了还是判重了?

  韩玉胜:

  判轻?判重?这个事我觉得是见仁见智的事,站在不同的角度会对他有不同的看法。按照我来看,我觉得判石柏魁有期徒刑十三年,应该说基本上是合理的。

  白岩松:

  您的理由?

  韩玉胜:

  理由就是,第一,从他盗窃的地点来看,他是在故宫里盗窃,尽管不是文物,但是它属于故宫里的一种展品。这种在故宫里的盗窃引起的社会反响是非常恶劣的。

  第二,从他盗窃的行为方式来看,他是在白天到了故宫,然后偷偷藏在里面晚上出来盗窃,那么这种行为给故宫造成的影响也是非常恶劣的。而且从这个盗窃的手法来说,也是非常坏的。

  第三个就是从他所盗窃的数额来看,尽管所有的机构都不做评估,因为这个东西是香港送来展出的,而且这个东西价值到底是多少?有人认为说不应该以它的保费做一个标准,但是我觉得这个保费可以做一个参考。按照这么一个参考,他的数额那三件已经丢失的应该是十五万,而其他在四十几万,加在一起就是五十几万,这么大一个数额属于《刑法》二百六十四条所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这个没问题。第二个他又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因为他毕竟是在这么一种情况之下实施盗窃。所以两个都具备了,那按照《刑法》的规定,法院对他做出这么一个判决,我觉得应该说是符合《刑法》所要求的罪行相适应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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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芮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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