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以“打捞”铁道部落马官员何洪达为名,诈骗4390余万元。昨日,三名被告人在(北京)二中院受审时,均否认控罪。其中,第一被告人刘琳曝出,指使为何洪达疏通关系的是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该案未当庭宣判。
检方
应以诈骗罪追究刑责
昨日的庭审从上午10时许一直持续到晚上近10时,三名被告人家属均到庭参与了旁听。
据检方指控,2008年11月至2009年11月间,被告人刘琳以帮助被办案机关审查的原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疏通关系、获从轻处理为名,虚构自己为办此事花费巨额资金的事实,骗取丁羽心(又名丁书苗)、侯军霞钱款共计人民币3000万元及沃尔沃吉普车一辆(变卖后获利人民币80万元)。
2010年6月,被告人刘琳又以同样手段欲骗取丁羽心、侯军霞人民币1700万元,后未得逞。
被告人李其伟、陈斌,也以上述方式,分别在2008年6月至10月、2008年11月至2009年7月间,分多次从陈建威(另案处理)处骗取丁羽心、侯军霞支付的办事费用人民币1010万元和300余万元。案发前李其伟的家人已归还200万元。
检方认为,上述三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诈骗罪追究三人的刑事责任。
被告人
承认收钱但并非诈骗
据了解,在审查起诉期间,该案因案情重大复杂,三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各半个月,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两次。
昨日庭审时,三被告人均表示不认罪,称自己没有诈骗,不构成犯罪。
第一被告人刘琳表示,他确实收了4400万,但都是疏通关系的经费,“有部分还是对方所欠我的”。另外两名被告人也承认收了钱,但认为是债务纠纷,只涉及民事诉讼。
“我的当事人虽然拿了钱,但只是借款,属于民事借贷不属于诈骗,况且他也还了一部分借款,只是由于后面做工程失败了,欠款没有还完而已,最多负有民事责任。”第二被告人李其伟的律师称。
该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