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腐动机
“30多年来,我工作勤奋、任劳任怨、处事谨慎、如履薄冰,从没想过贪财,眼看就要退休了,还没给两个孩子买房子”
贪腐手段
2010年3月,李朝国暗示开发商说,他准备给孩子买两套房子。2010年八九月份的一天,李朝国再次提到买房子的事,并表示要房地产开发公司出钱买两套房子。
“村官”官职虽小,却因手握宅基地审批、拆迁安置、工程施工等多项“小权力”,在有的地方成为“土皇帝”、“总管家”。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银雀山街道五里堡居民委员会党总支书记李朝国,在当地可谓说一不二。
任职6年中,求李朝国办事的人络绎不绝,而他也将股掌中的“小权力”发挥得淋漓尽致,收受贿金累计近107万元。
近日,经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检察院侦查、公诉,法院一审以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李朝国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
清廉村官萌生邪念
李朝国自1984年从部队转业后,一直在银雀山街道五里堡居委会工作。他从居委会一般工作人员一直干到居委会党总支支部委员、总支部书记。在当地村民眼里,他为人正派、工作踏实,是当地村居干部的楷模,公认的“合格干部”。
一直从事基层管理工作的李朝国,有着良好的群众基础。他的落网,让不知内情的村民很纳闷:“这么清廉的干部还能出事?因为求他办事,好几次请他吃饭,他都不去。”也正因为有这么好的口碑,在2004年、2007年两次居委会换届时,李朝国都顺利当选居委会党总支书记。
李朝国供述,他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源于当上居委会党总支书记后产生的一个念头:“30多年来,我工作勤奋、任劳任怨、处事谨慎、如履薄冰,从没想过贪财,眼看就要退休了,还没给两个孩子买房子。”
这种邪念让李朝国“栽”了。从此,他便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
大贪从收“小钱”开始
2004年至2011年,在五里堡居委会管辖的区划内,有多个小区工程施工。为防止工程建设影响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五里堡居委会要求辖区内的工程不能在夜间施工,各施工单位还要交纳一定的垃圾清运费以便及时清除建筑垃圾。
据李朝国供述,从2008年开始,临沂市某房地产公司在五里堡辖区开发了一处居民小区。因为夜间施工的噪音影响了当地居民的正常休息,引起周围居民不满,许多临近的居民多次到工地抗议。但是,居民的抗议并没有让该工程停止夜间施工,最终导致居民到工地闹事,工程也因此停工。
为保证工程继续顺利进行,该公司老总找到李朝国,拜托李朝国帮忙“摆平”此事。经过李朝国多次出面解释协调,终于平息了居民闹事。为感谢李朝国的帮助,该公司老总在2010年春节和中秋节、2011年春节分3次送给李朝国购物卡6000元。
2009年前后,临沂市某工厂搞开发时,五里堡的居民去工地闹事,开发商多次找李朝国帮助协调。当时正值中秋节,开发商便在中秋节前一天,送给李朝国1万元现金。不久,经过李朝国多方做工作,居民不再闹了。
2010年下半年,因该工地一直未交建筑垃圾清运费,李朝国找到开发商索要,开发商称资金周转困难交不上。李朝国就从多方面给开发商施压。几天后,开发商象征性地交了两万元。2011年春节,开发商又送给李朝国2000元的购物卡以表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