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文物局网站报道,最近,一些地方以“维修性拆除”、“保护性拆除”等名目,拆毁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保护单位)。中国文物报社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文物局新闻发言人,该发言人表示,所谓“维修性拆除”、“保护性拆除”等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也违背了文物保护的基本原则。他说,凡涉及不可移动文物的各类建设性活动和保护维修项目等,都必须严格遵循文物工作方针,依法报批。对于违法损毁或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和文物保护单位的行为,必须依法处理。
点击更多新闻进入新闻中心 要闻 时政新闻
·中国馆藏文物腐蚀年损失达数亿元 专业人才短缺
·国家文物局公开三公经费 专家称各部门早有数据
·国家文物局发文:文保单位搞经营禁对公众设门槛
·国家文物局通报故宫文物损坏情况:仪器操作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