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财政厅获悉,河北省2012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已拨付各地,总额达58.9007亿元。按照要求,补贴资金原则上在3月10日前必须一次性兑付到种粮农民手中。
省财政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尽早向社会公布。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对种粮农民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处理有关涉及补贴的信访案件,确保对政策的理解和落实不走样。要严格执行财政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实现补贴兑付“一折(卡)通”,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直达农民个人账户。要健全补贴财务公开制度,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补贴兑付公开、公平、公正。要加强补贴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通讯员 段云飞 何菲 记者 刘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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