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时政 | 本网快讯 | 两岸 | 国际 | 港澳侨 | 热点新闻 | 大陆纵览 | 社会 | 财经 | 教育 | 军事 | 科技 | 传媒 | 奇闻趣事 | 新闻发布会 | 新闻人物

河南省高院院长:法官收红包 不论多少先免职

时间:2012-01-30 14:07  来源:郑州日报

  张立勇

  节后上班第一天,全省法官上“廉政课”

  “自己的手‘不干净’,有什么资格叫别人‘讲卫生’”。

  昨天(29日)是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暨全省法院第12次党风廉政建议会议上,省法院院长张立勇要求广大领导干部一定要廉洁自律,过节收了红包赶紧去法院纪检组“报到”,“今后凡发现收接红包的法官,不论多少,先免职再说”。

  现场还为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颁发了奖牌和证书,各中院院长签订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法官过节期间收了人家红包的赶紧去法院纪检部门“报到”,今后凡发现收接红包的法官,不论多少,一律先免职,再由纪检部门核实后作出相应处理。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领导干部一方面要率先垂范,还要做到“一岗双责”,带领大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张立勇

  法官受贿一律停止执行职务

  “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防线。”张立勇说,坚决惩处腐败法官和违法违纪人员,凡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财物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凡插手案件办理影响司法公正的,一律调离法官岗位;凡贪赃枉法的,一律清除出法官队伍;凡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张立勇说,通过近几年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采取的一系列重点防控措施,有力地遏制了腐败易发多发的问题,但最近“蚁贪”发生腐败有扩大趋势,这些人职务不高,岗位不起眼,每次索贿金额可能只有千百元,达不到定罪标准,但由于持续时间长,危害范围更广泛。

  比如,某些立案庭人员,收到当事人的诉讼材料后明码标价,拿200元至500元钱就可以将案件分给指定法官去办,并且已经形成“潜规则”,“如果每个案件都要雁过拔毛,我们可以想象,通过当事人及其亲属的口口相传,将在多少群众中产生恶劣的影响!对法院形象又将产生多么大的危害!”

  腐败还呈现出的特点有:从“职务”到“非职务”。此外,手段不断翻新,领域不断延伸。从收受金钱转为收受礼金券、购物券,免费享受当事人提供的旅游、装修等服务。“下一步,对这些领域和环节要调研摸排,作为整顿的重点。”

  对“社会正义事件”要挺身而出

  省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宏昌说,着力加强内部监督,落实法官任职回避制度,将全省法院子女、配偶从事律师职业的26名审判一线法官调离审判执行岗位。

  去年全省法院共查处违法违纪人员114人。今年上半年各中院都要成立专门的审务督察机构,并选配3名至7名审务督察员,基层法院要选配审务督察员2名至3名。

  张立勇说,今年许多中基层法院面临着换届,各级法院要在预防法官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现象上提前应对,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特别要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

  总之,要坚决查处权钱交易,以案谋私、违法乱执、拉掮受贿四类违纪行为,“对于那些敢于顶风违纪触碰‘高压线’的人,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决不迁就。”

  当天,张立勇专门强调对社会正义事件,法院一定要“挺身而出”。

  要把握好法律精神,搞清楚法律与社会生活的关系,才能办好案件,“审理案件绝不是背几个法条,简单地就法论法,更不能简单地用法条去‘裁剪’社会关系,特别是当法律规定不明确时,法官首先要考虑法律的本意是什么”。

  他说,所有案件的办理都必须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的统一。(记者 鲁燕)

新闻中心 两岸 社会 国际 台湾频道

分享到:
编辑:芮益芳

相关新闻

图片

本网快讯

热点新闻

奇闻趣事

两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