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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法等一批法律法规今日起开始施行

时间:2012-01-01 09:34  来源:中新网

  行政机关强制停水断电式强制执行将被禁止、公民领取身份证应录入指纹信息……2012年新年第一天,行政强制法、修改后的居民身份证法等一批法律法规开始施行,多项新规定与公民生活息息相关。

  行政强制法给行政机关立规矩 防止滥用强制权

  作为中国行政立法的三部曲(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之一,旨在避免权力滥用的行政强制法历经五次审议,终于走完从起草到通过的12年立法之路。该法于今日起施行。

  目前,中国行政强制制度主要存在两个方面问题:一方面是“滥”和“乱”,包括“乱”设行政强制和“滥”用行政强制,侵害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是“软”,行政机关的强制手段不足,对有些违法行为不能有效制止,有些行政决定不能得到及时执行。

  该法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程序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为规范强制执行的行为,强制法禁止“夜袭”,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

  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如果行政机关违反上述规定,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同时,该法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到行政强制权侵害时,规定了救济途径。该法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此外,还规定,行政机关在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变更,或者执行错误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不能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的,依法给予赔偿。

  法学专家称,行政强制法就是给行政机关“立规矩”,是一部“控权法”,具有应用法律保留、落实比例原则和遵循正当程序三大亮点。

  公民换身份证须录指纹 警察检查范围扩大

  修改后的居民身份证法今起施行,该法在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中增加了指纹信息,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录入指纹信息。”

  针对在居民身份证中加入指纹信息,中国公安部副部长杨焕宁表示,国家机关以及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可以通过机读快速、准确地进行人证同一性认定,有助于防范恐怖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防范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以及伪造、变更居民身份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并在金融机构清理问题账户、落实存款实名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同时,修改后的居民身份证法加大了对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处罚力度。根据相关条款,泄露公民个人信息,不仅要面临刑事处罚,还要承担经济赔偿等民事责任,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多重保护。

  此外,修改后的居民身份证法扩大了警察查证的范围。规定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可以检查有关人员身份。

  针对扩大警察查验身份证权力范围的规定会导致公权力滥用的质疑,公安部治安局副局长黄双全说,增加的条文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民的义务,但是总的目的还是维护公共安全的需要。最终的目的还是要维护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也是维护每一个公民的安全。

  修改后的居民身份证法还明确了第一代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依照本法在2012年1月1日以前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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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新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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