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昨天公告,明年1月1日起,北京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首次统一,定为家庭人均月收入740元,低于740元即为低收入家庭。城乡低保标准也同步提高到520元和380元,人均月收入低于此标准,即可享受低保待遇。
城乡低保标准一年两涨
据介绍,今年低保标准已提高两次,是近年来调整幅度最大的。明年1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将再调高至520元;农村低保最低标准调至380元。这意味着,明年起,北京市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20元,可享受政府制度性救助,每月按照家庭实际收入状况,全额或差额领取低保金,确保达到家庭月人均520元的最低生活标准。农村低保待遇与此相同。
市民政局介绍,城乡低保标准已实现社会救助与物价上涨的动态挂钩,将更好地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市民政局副局长陈百玲介绍,低保标准的测算依据,是一段时期内,居民食物和基本生活消费负担指数,因此,政府相关部门正努力做好物价水平监测,完善物价波动与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调整的联动机制。
城乡困难居民标准统一
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明年1月1日起将统一,将统一上调为家庭月人均740元,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740元,即为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是经济困难居民获得得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的首要认定条件。
此前,北京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相差较大。比如2010年,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为731元,是当时城市低保标准的1.7倍;农村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则为所在区县农村低保标准的1.3倍。
市民政局称,此次标准调整,农村居民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最高增长了298元,是北京市社会救助标准调整幅度最大的一次。
举措
低保人群每半年核查一次
本报讯 由于低保标准随城市最低工资、相关社会保障待遇的同步连续上调,北京市的低保人群正在呈持续减少趋势。两年前,北京市的低保人群约23万人,今年下半年已下降至21余万人。
市民政局社会救济处处长吕海燕介绍,不少中青年低保人群随着再就业或工资待遇提高,会主动申请退出低保;同时,民政部门每半年,也会对低保家庭的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动态核查。低保人群是动态变化的,能进能退,“应始终保持政府财政的低保资金,发放给生活最困难的人群”。(魏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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