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猎枪3000元,一个二代身份证150元,一个手机窃听器100元……在电子商务日趋繁荣的时候,“网络黑市”也在互联网管理的“洼地”中大量滋生,并逐步形成一个从信息发布到资金转移的完整利益链。
近日,公安部部署清理整治“网络黑市”专项行动。面对调查难、举证难等诸多问题,如何最大限度压缩“网络黑市”的活动空间,铲除利益链,还需各方共同努力。(《半月谈》2011年第23期)
重庆沙坪坝警方查获一起涉嫌利用互联网进行网上非法买卖、运输、邮寄枪支及零部件案
形形色色的“网络黑市”
在向一个号称“枪王”的网络卖枪者支付了2000元款项后,云南人郎昭政没有等来自己要的仿64式手枪,而只等来了卖家的“人间蒸发”。他选择了报警。重庆万州区公安机关根据“枪王”在互联网上发布消息的IP地址,迅速在一间出租民房内将万州人汪维刚抓获。办案的万州区检察院检察官告诉记者,汪维刚并没有枪,只是在网上搜集各种枪支照片,放在“QQ空间”里叫卖,系属诈骗。汪维刚则有自己的逻辑:“是好人谁会买枪?我只是骗骗坏人。”
如果说重庆破获的这起案件带有几分黑色幽默,那么前不久媒体报道的一个名叫胡杰的小伙子的经历,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悲剧。为偿还赌债,他在网上联系了一家肾源中介,后来被胁迫摘掉了一侧肾脏。
记者调查发现,人体器官只是“网络黑市”上商品名单中的一种。公安部列举了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刀具、弩、剧毒化学品、手机窃听软件、手机改号软件、汽车干扰器、身份证、银行卡、假证、假币、假发票、个人身份(证件)信息及非法买卖人体器官等十多种。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谭启平说,流通所对应的“物”为三类:自由流通的、限制流通的、禁止流通的。按理说,现实中不能买卖的,网络上也是不允许的。而事实上,网络上这三类“商品”都能找到。
“网络黑市”已成为多种违法犯罪行为的渊薮,其中之一是诈骗。“在我们了解的‘网络黑市’信息中,一半以上的目的是诈骗。”天涯网重庆站负责人李玉伟说,许多所谓销售枪支弹药的信息,都要求预先付款,以此为名进行诈骗。记者搜索到一个网上卖家“159”开头的电话号码,归属地显示为吉林,接电话者语气却是川渝地区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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