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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低于10万可申请公租房

2011年12月01日 08:43:02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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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耿诺

  从今日起,全市314个街道、乡镇的住房保障窗口将陆续开始接受本市户籍居民的公租房申请,公租房的大门正式敞开。昨日,市住建委颁布了《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和此前的征求意见稿最大的区别在于,在收入限制方面,外地户籍人士和本市市民同样受到“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标准的约束。

  非京籍收入要求同市民标准

  本市公租房将面向外地户籍人士开放。在征求意见稿中曾规定,凡是在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可以申请本市公租房。

  在昨日发布的正式文件中,对外地户籍家庭也设置了收入限制条件,要求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这和对本市市民的申请标准要求一致。

  “我们在征求意见时,很多市民提出了这一建议,认为在解决外地户籍人士的住房困难问题时,也应主要照顾中低收入家庭。”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昨天正式公布的“办法”中,增加了外地在京工作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收入限制条件,家庭收入符合与北京户籍家庭相同的规定标准。

  “办法”中规定,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情况确定。但记者了解到,由于非京籍家庭具体配租细则须由各区县自行出台,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尚没有区县发布具体标准和细则。因此,非京籍家庭可从今天开始,先到申请窗口申请登记,等待配租细则出台后便可一并申请。

  面向三类中低收入家庭配租

  按照“办法”,公共租赁住房将面向三类城市中低收入家庭配租。

  第一类为“三房”轮候家庭。分别是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可持备案通知书到原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登记申请轮候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时间从原保障性住房备案登记日期算起。

  同时,公租房仍然执行此前“三房”配租配售过程中的优先选房原则,其优先配租家庭,除保障房轮候家庭优先配租外,申请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成年孤儿家庭六类家庭可优先配租。

  第二类为本市城镇户籍家庭,需满足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此类家庭须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第三类为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记者了解到,虽然区县政府的政策尚未出台,但本市公租房已经通过人才公租房的方式向外地户籍人士敞开。“办法”中规定,产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放弃两次配租资格须重新申请

  和其他保障房不太一样的是,居住在不同区县的居民,可能在摇号、选房的程序中有所不同。“办法”中要求,区县可选两种摇号方式:一种为摇出家庭选房顺序号后,家庭依顺序号选房;另外一种是按优先家庭在前、普通家庭在后的顺序分组对应不同套型的房屋,直接摇出家庭顺序号及房号,各区县可以按照自身的情况选择适合本区域内的摇号方法。

  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区县筹集的房源用于保障本区住房困难居民家庭需求,在区县组织摇号配租后仍有剩余房源的,市级将加大统筹力度,调配给其他区县配租使用,满足申请家庭跨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求。申请家庭如果摇中,但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或签订租赁合同,将视同放弃一次配租资格,可继续轮候。同一家庭只能放弃两次配租资格,超过两次则须重新提出申请。

  记者同时了解到,各区县应于每年12月提前制定下一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公开摇号分配计划,并应在各区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这也就是说,在本月以内,各区县市民都将看到明年公租房摇号配租的情况。

  上图:北京在建最大保障性住房项目—双合家园目前已完成主体结构施工,已开始外立面装修。本报记者 戴冰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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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00户海淀家庭将获公租房

  距今年年底就剩下30天了,海淀区2300多户中低收入家庭将在年内喜获公租房。记者从海淀区房管局获悉,月底前海淀区将启动本市最大规模的公租房摇号和配租选房。

  自今年10月10日开始,海淀区在全市率先启动面向“三房”轮候家庭的公租房意向登记工作。截至11月16日,首批登记意向承租公租房家庭累计达2400余户。10月27日和11月25日,海淀区率先分别为21个廉租房租金补贴家庭和33户“三房”轮候家庭配租了公租房房源,累计54户,其中配租远洋沁山水公租房源39套,配租苏家坨C02公租房源15套。目前,海淀房管局正全力对剩余2300余户意向承租公租房的家庭,进行信息比对和资格复核,着手准备启动今年全市最大规模的公租房摇号和配租选房。

  今年海淀区已经完成815套人才公租房配租,加上年底前对剩余2300余户的配租选房,预计今年海淀区可为3100余户中低收入家庭提供公租房源。

  亮点

  房租可按月、季、年交

  公租房和普通商品房出租一样,双方也可以约定缴纳租金的期限。“办法”中要求,公租房租金可以按月、季或年收取,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租户可以根据自家的经济情况,和业主协商。

  而和征求意见版一致,公租房的租赁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记者了解到,在租户和业主签订的合同中,将包括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租金标准及调整原则、租金收取方式、租赁期限、修缮责任、合同解除、违约责任以及双方权利义务等。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推荐使用统一的规范合同文本。

  特殊情况可调换住房

  结婚了、生孩子了,家庭添丁进口,但按规定,一个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租房,不够住怎么办?

  “办法”中也有解决途径。承租家庭因家庭人口变化等原因需调整配租房屋的,可提出书面申请,经复核后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如果有套型匹配房屋,就可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腾退原住房;如果没有套型匹配的房屋,将由产权单位建立家庭轮候调房需求库,待有合适房源再做新一轮调整。

  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经复核其家庭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按规定推举新的承租人与产权单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家庭无共同申请人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

  为确保有限的保障资源用于应保障人群,本市将严格后期动态管理,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每年定期复核承租家庭住房变动情况,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进行动态调整。承租家庭成员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租赁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应在规定期限内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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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芮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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