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1.78亿,是世界上唯一超过1亿的国家。到2025年,我国老年人口接近3亿,2037年超过4亿,2050年以后,老年人口占全国总人口30%以上,平均三人中就有一位是老人。”
记者28日从福州举办的“老龄工作座谈会”上获悉,人口老龄化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已成社会共识,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老龄化快速发展与家庭小型化、空巢化重叠,与工业化、城镇化伴随,与经济转型、社会转轨交织,急剧增长的社会养老需求与老龄发展滞后矛盾日益突出。老龄问题已成重大的民生问题和社会问题,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
形势:老龄化加速 年增730万人 失能老人3300万人
“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出现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60岁以上老人将由1.78亿增加到2.21亿,老年人口比例由13.3%增加到16%,这将使我国社会养老和养老服务面临极大挑战。
“我国从今年开始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期,未来人口老龄化形势比原来预测的要严重,而且人口快速老龄化与高龄化、空巢化相交织,与经济转型、社会转型和文化转型相伴随,给应对人口老龄化增加了新难度。”全国老龄办副主任吴玉韶表示,人口老龄化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已经并将成为我国改革发展中不容忽视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
最新预测显示,我国已经进入并长期处于老龄化社会,这是二十一世纪中国的一个重要国情。未来我国人口老龄化大体分四个阶段。2011年至2022年是加速发展阶段,老年人口年均增长730万;2023至2035年是快速发展阶段,老年人均增加1100万;2036年至2054年是高位发展阶段,老年人口增速放缓,年均增加336万;从2055年起,老年人口达到4.72亿峰值后开始缓慢减少。
另据全国老龄办最新抽样调查表明,截至2010年末,全国城乡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人约3300万,到2015年的“十二五”末,我国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人将达4000万人,占老年人的19.5%,他们不同程度地需要专业化护理。
据了解,当前我国老龄人口绝对值为世界之冠,约占世界老年人口的1/5,亚洲的1/2,到2055年前后达到峰值4.72亿。
问题:制度不完善 养老机构床位紧缺 人员紧张 津贴未全覆盖
随着我国老龄化和高龄化程度日益加重,高龄、空巢、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数量持续快速增长,我国对机构养老服务日趋强烈。但我国养老机构面临“注册难,选址难,经营难,招工难,管理难”等问题,发展明显滞后于人口老龄化程度和速度。
老龄化日益严峻,失能半失能老人增多,为养老服务的设施以及人员已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老年人的社会服务和保障及救助体系尚不完善,高龄津贴和老年补贴还没有完全覆盖都是面临的现实问题。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全国近半数城镇社区和80%农村乡镇设立了老年服务设施和场所,全国养老机构38060个,床位266.2万张,收养老年人210.9万人。全国登记在册的民办养老机构有4141家,占全国养老机构总数的10.6%,大部分的社会养老机构未登记。
相较年增700多万的老年人数以及将近3300万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养老床位显得非常紧张。记者采访北京一位养老机构负责人表示:“我们的床位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需求,前来入住的老人要排队,有的甚至要等待两三年才能住上。”
此外,护理人员紧缺严重制约着养老机构的发展和服务水平。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最少需要护理人员1000万人,但真正从事此职业的只有22万人,而这其中持证上岗的仅有2万人。护理人员不专业、素质偏低,进而导致各地的“虐老”案件也时有发生。
2009年,作为西部欠发达省份的宁夏全面普及“高龄津贴”制度(80岁以上老人,农村每人每月65元,城市每人每月200元)获好评。去年的全国两会上,有关部门负责人“民政部将统一高龄津贴制度,全国80岁以上老人可享受津贴”的言论将高龄津贴推到公众面前。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2011年7月表示,目前全国已经有14个省份全面建立了高龄津贴制度,惠及800万老人。但离全国普及以及惠及所有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还有一定的距离。
应对:完善制度 健全体系 扩大范围 提高待遇
“应对老龄化,需要我们同时加强‘软件’和‘硬件’的同步建设。”吴玉韶解释说,由于我国是在经济不发达、城乡二元结构依然存在、实施计划生育政策等特殊背景下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解决我国的老龄问题,必须立足我国特殊的国情。一方面要加强养老保障、养老服务制度建设,这是“硬件”,另一方面,要弘扬尊老敬老和家庭养老的优良传统,营造全社会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这是“软件”。
吴玉韶表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基本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资金保障与服务提供相匹配,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互助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不久前国务院发布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表明,我国将进一步完善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实现新型农村社保及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为辖区内65岁以上老人建立健康档案,组织定期体检。完善老年人的户籍迁移管理政策、家庭养老保障和照料服务扶持政策。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要覆盖所有城市街道、社区和80%以上的乡镇,50%以上的农村社区,实现每千名老人拥有30张养老床位。加快多种形式老年社区照料服务,加快发展护理康复服务。
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资料显示,到2010年底,全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25673万人,比“十五”增长47%。国家连续6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目前全国月人均养老金达1300元。新农保从2009年开始试点,至2010年底,全国已经有27个省、自台区的838个县和4个直辖市纳入国家新农保试点,参保人数达到1.03亿人。约有2863万6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享受国家财政提供的基础养老金,制度覆盖面达到24%。
我国老年医疗保障制度初步建立。资料显示,我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面推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截至2010年底,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43206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3734万人。新农合参合率96.3%,2678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从“十五”末的30元提高到150元。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在全国养老保险座谈会上指出,“十二五”时期,中国养老保险目标是将制度基本完善,体系比较健全,范围大幅扩大,待遇稳步提高,实现“人人享有,共享增长”的水平适度、持续稳定的保障网。
今年10月,国务院召开第三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对“十二五”时期老龄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国务院决定加快新农保推进步伐,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并要求本届政府任期内实现制度全覆盖,至此我国养老保障制度将基本建立。
[责任编辑:芮益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