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普通商品房标准放宽 7成购房人获优惠
11月25日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市地方税务局共同出台该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商品住房的新标准。为何在此时出台新标准?此举将给购房者带来哪些影响?会否影响楼市调控进程?各界十分关注。
北京市上一次调整普通住房标准是在2008年11月。根据当时标准,除了“小区容积率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两固定项外,就价格而言,实际成交总价的上限分别为三环以内258万元,三环四环之间210万元,四环五环之间198万元,五环以外120万元。
随着近3年来京城房价的上涨,维持不变的标准导致一些位于四五环外的中小户型住房也“被豪宅”,无法享受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引起购房者不满。在此背景下,北京市住建委今年以来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大量调研和多次论证,形成标准调整方案。新的标准在价格方面,不再按成交总价,而是按成交单价认定。不同区域的标准由全市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结合区位调整系数确定。调整系数除了考虑环线因素,还考虑了南城、北城区分。业内人士认为,这符合北京楼市的现实情况。因为历史发展原因,南城和北城的房价区别不小。
[责任编辑:芮益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