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的阳光下,云南省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恩乐镇的苦聪新村看上去十分整齐,一幢幢红褐色的楼房铺满了山坡。
苦聪人,是拉祜族的一个支系。上世纪五十年代,苦聪人还隐居莽莽哀牢山中,过着几乎与世隔绝的生活,一度被视为“野人”。
吴昌友是苦聪新村的第一批居民,原先一家5口人挤在用木片做墙的茅草房,现在住进宽敞的楼房,用上长明电,还通了自来水,“再不用担心刮风下雨了。”吴昌友激动地说,“我做梦都没有想到,苦聪人还能过上这样的好日子。”
其实,吴昌友所在的苦聪山寨发生的巨大变化,正是近年来我国扶贫事业取得巨大进展的真实写照。
贫困人口减至2688万人
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农村有2.5亿人尚未解决温饱问题。随着《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的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到2010年,全国贫困人口已减至2688万人。
同时,我国贫困地区农民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10年间,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277元增加到3273元,年均增长11%(未扣除物价因素)。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状况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持续加强,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不断提升,生态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贫困地区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
“我国农村扶贫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农村居民的生存和温饱问题基本解决,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扶贫开发道路。”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范小建这样评价。
扶贫资金增至270亿元
来自国务院扶贫办的数据显示:今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由上一年的222.68亿元增加到270亿元,增幅达到21.25%,增量和增幅都达到历史最高。“多年来国家宏观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扶贫开发奠定了物质基础。”范小建说。
范小建提出,《纲要》实施期间,国家不断加大统筹区域发展的力度,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区域发展政策,在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同时,促进西藏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新疆、广西、重庆、宁夏、甘肃、内蒙古、云南等地经济社会发展。
同时,国家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与“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全面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对扶贫工作意义重大。如全面取消农业税,推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种粮农民各类补贴,实行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等。
据统计,10年来,各级财政累计投入扶贫开发的资金达到2043.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达1440.4亿元。同时,各级政府不断完善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实行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提高扶贫政策执行力。
[责任编辑:芮益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