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珠山镇,几位老年人在领取养老保险金存折。该县凡年满60周岁的农村老人和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居民,不用缴费即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宋文摄(新华社发)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后,我国实现了养老保险在制度上的全覆盖。先行试点的浙江省,目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已达90%以上。
迈向“全民养老”(民生视线)
每到月末,年过七旬的浙江省淳安县文昌村农民何金根老人的心情就会格外好。因为,过了25日,他就可以去村里的社保服务站领取一份“养老金”,买些生活用品回家。如今,在浙江省,像何金根一样享受养老金待遇的城乡老人达599万人。这是浙江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带给老百姓的实惠。
早在2009年,中央在全国10%的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时,浙江省率先把农村居民和城镇无养老保障的居民一并纳入制度覆盖范围,并在所有县(市、区)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走城乡养老保险一体化道路,逐步迈向“全民养老”。
“养儿防老不如参加‘城乡居保’”,正逐渐成为浙江城乡居民的共识。
在全国其他省份,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也在迅速扩大,到今年8月底,参保人数已达2.12亿。
农民有了“养老金”
——45岁以上农民基本做到100%参保,45岁以下农民对新农保积极性不高
目前,浙江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改革已全面铺开:无须缴费,60周岁以上老人直接享受政府提供的基础养老金,支付终身;地方政府根据经济发展实际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农村格外受欢迎。
“现在钱有的,袋子里都放着呢!” 程永瑞老人一说起每月能领到70元的基础养老金,脸上就乐开了花。尽管身子骨还硬朗,但到底岁月不饶人,已经93岁的程永瑞在生活上越来越感到压力。在城乡居保开展前,老两口主要靠卖菜维持生活;而现在,两人每月领到的140元养老金给他们减轻了一些压力。
程永瑞是金华市金东区洪村人,这个仅1230人的小村庄里,60岁以上的老人就有200位。在洪村村委书记鲍国富的眼里,城乡居保还能促进乡村关系和谐。“以前村里兄弟分家,因为赡养问题,村干部都要去协调,大家要签协议的。现在有了养老金,虽然不多,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后顾之忧,大家也不用签协议了。”他说,自从有了城乡居保,以往农村里最棘手的分家工作好做了很多。
虽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目前不算高,一个月不到百元,但仍然吸引了大量农民积极参保。
“缴得越多,政府补贴得越多。当时选择最高档次缴费还是划算的。”看到账户里政府补贴部分的钱比一般人要多出不少,嘉兴平湖市新埭镇星光村村民毛华良喜滋滋地说。毛华良表示,现在村里好多是独生子女家庭,如果没有养老保险,将来让一对小夫妻赡养4位甚至更多老人,负担太重!
城乡居保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在浙江,个人缴费标准沿用国家指导意见的每年100元到500元五个档次,同时为了增加灵活度作出规定:“各地可增设和调整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比如杭州市城乡居保缴费标准共分100元、300元、600元、900元、1200元、1500元六个缴费档次。
“刚开始有部分45岁—60岁居民对缴费政策不了解,对是否参保有困惑!富的,不在乎;穷的,心疼,生怕钱交出去了回不来。”义乌市义亭镇分管劳动保障工作的党委委员龚永良说,“给群众算实惠账,帮他们研判适合的缴费档次,让老百姓看到实实在在的利益,是让老百姓放心参保的最好方法。”
账算明白了,知道是“得实惠”还是“可有可无”,义亭镇上 45岁—60岁的居民参保率达100%。
不过,45岁以下的农村居民,则对新农保不是特别积极。据了解,如何引导这部分人参保,在全国都是一个难题。虽然国家规定,60岁以上老人领取新农保养老金,其子女必须同时参保,但这一“捆绑性规定”一直受到质疑,许多地方在实际操作中也不那么“较真”。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青年农民到城镇务工,稳定就业的多数已参加职工养老,未参保的权衡得失后也多数倾向于参加城镇职工养老。这就造成了新农保参保者中45岁以下比例较低的状况。
[责任编辑:吴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