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十四世达赖喇嘛发表了一篇关于自己“转世问题”的声明,尽管借用了一些佛教词藻作为装饰,但其核心意图很清楚,就是否定已经延续数百年的达赖喇嘛转世的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宣称只有他本人才能决定“转世何处,怎样转世”。达赖追随者们也吹捧这个声明“会成为一份重要的历史文献”。在笔者看来,达赖此举不过是为了拉具有悠久历史的藏传佛教为他一个人殉葬,在其祸藏祸教的分裂主义历史上再加一条罪状。
达赖又在撒谎
笔者曾多次指出,十四世达赖有一个改不了的爱撒谎的毛病,在这次声明中他的毛病犯得更重了。现择其要者。
谎言之一,“金瓶掣签的规则,只是满清势力的强横表现,而非藏人信赖的宗教仪轨”。事实是,1792年进藏平息廓尔喀入侵的清朝统帅福康安与八世达赖、七世班禅等僧俗要员,遵照乾隆帝“必当妥立章程,已期永远遵循”的训示,共同商议了29条办法,其中提出了金瓶掣签制度。1793年清廷正式颁布《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第一条即规定今后包括达赖、班禅在内的藏传佛教大活佛的转世应进行金瓶掣签。史载:当中央政府特使将特制的金瓶送到拉萨的时候,八世达赖早早从布达拉宫下来恭迎,对钦差表示,皇帝“特颁金本巴瓶,钦差御前侍卫等赍送,护卫佛门,实已无微不至,我实感戴难名。嗣后唯有钦遵圣训,指认呼毕勒罕时虔诚诵经,于大众前秉公拈定,庶使化身正确,宣扬正法,远近信心,阖藏僧俗顶戴天恩,无不感激。”十四世达赖在“声明”中承认“八世达赖喇嘛江白嘉措特别著述金瓶掣签的修法仪轨”,又多次表示“转世灵童的重要目的是继承前任的事业”,却对八世达赖及其后各世达赖奉行金瓶掣签的意愿和传统横加否定,必欲除之而后快,实属对历世达赖的蓄意背叛。这种公然欺师灭祖的行为,使人不能不怀疑他本人的真实身份。
谎言之二,“通过金瓶掣签认证的只有几位达赖喇嘛和班禅喇嘛及部分其他喇嘛”。事实是,金瓶掣签制度建立后,在西藏首先认定的活佛是第八世帕巴拉。至清朝末年,在中央政府管理的39个活佛世系中,先后共认定转世灵童91位,其中76位经过金瓶掣签认定,15位报请中央政府特准免于掣签。可见绝大多数转世灵童是经过掣签的,即使免掣,也必须经中央政府批准,其他任何人均无权决定。就拿达赖喇嘛世系来说,十世、十一世、十二世均通过金瓶掣签产生,九世、十三世和十四世则经中央政府批准作为特例免掣。比如认定九世达赖时,当时七世班禅率西藏僧俗官员请求驻藏大臣,“请奏明皇上,免于金瓶掣签”,随后嘉庆皇帝派人入藏颁旨免签。在认定十三世达赖时,也经过光绪皇帝下旨“毋庸掣瓶”,才能够免掣的。
谎言之三,“十世达赖喇嘛的认定,未经过金瓶掣签,但为了照顾满清政府的面子,对外宣布以金瓶掣签认证的消息”,“十二世达赖喇嘛在金瓶掣签之前,已经认定确立”。而由当时达赖身边的侍读堪布所写十世达赖喇嘛的传记《奇异珍宝串珠》中记载,1818年12月寻访到一个理塘儿童后,当时西藏地方上层官员确实曾希望“免于金瓶掣签,……向大皇帝上奏请求尽快恩准”。嘉庆皇帝回旨予以了严厉申饬,明确要求“此次理塘幼童,即作为金瓶掣签之一。俟续有报者,再得其二”。按此旨意,西藏地方又寻访到两名幼童,于1821年藏历正月四日召集僧俗官员“商议后一致同意,……以此三名上奏大皇帝,请求恩准掣签”。经道光皇帝批准,1822年藏历正月十五日在布达拉宫供有皇帝牌位和画像的萨松南杰殿举行了金瓶掣签仪式。认定十世达赖后西藏僧俗进一步接受了金瓶掣签作为认定活佛转世灵童的重要环节。经过金瓶掣签的十一世达赖圆寂后,咸丰皇帝下令由热振活佛担任摄政,向各地发布文告要求报告“灵异儿童”出生情形,结果寻到3名。1858年藏历正月十三日,由驻藏大臣满庆主持在萨松南杰殿举行了金瓶掣签仪式。满庆还对灵童的父亲平措次旺说,“你的儿子经金瓶掣签确定为达赖喇嘛的转世,你向大皇帝谢恩”。这些情形也被当时西藏地方记载在十二世达赖喇嘛的传记中。十四世达赖为了推倒金瓶掣签制度,不惜以否定八世达赖以来历世达赖喇嘛的合法性为代价,数典忘祖,忤逆不道,莫过于此。
谎言之四,“我是由西藏摄政和民众大会……寻访、认定的,没有中方的任何干涉”。查十四世达赖生于青海湟中县祁家川一农户家庭,俗名拉木登珠,1939年10月由当时的国民政府拨款10万银元并派兵护送到拉萨,作为第十三世达赖土登嘉措的转世候选灵童。1940年1月26日,经中央政府批准负责转世灵童寻访的热振活佛,向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吴忠信呈递了请中央政府免于掣签的报告。2月5日中央政府颁发命令“免于抽签”,“特准继任为第十四辈达赖喇嘛”,并再拨款40万银元为坐床经费。没有中央政府的支持和册封,拉木登珠不过是一个回、藏、汉混居地区普通男孩。达赖还否认吴忠信主持了自己的坐床典礼,而吴忠信在《西藏纪要》一书中清楚写道,与“中央主权最为关系者,则为座位问题。……乃照驻藏大臣旧例,请忠信与达赖面南而坐。座位问题既定,……遂按旧例及宗教仪式办理”。热振活佛呈中央政府的电报也写道,“第十四辈达赖喇嘛坐床典礼,地址在布达拉大殿。是日蒙藏委员会吴委员长忠信率属亲临主持,甚称吉庆”。可见十四世达赖是由中央批准、免于掣签、准予坐床,并派员主持了典礼的。达赖否定这些,也就从根本上否定了自己成为十四世达赖的合法性。
谎言之五,西藏与清朝政府之间是“供施关系”,到民国时期西藏与中国之间的“供施关系”也已经断裂。这也就是说清朝政府并不享有对西藏的主权,只是西藏的一位有钱的施主,而到了民国则连这种象征性关系都没有了。这实际上就是达赖“中间道路”宣称的“人民解放军1949年进入西藏时,西藏是一个完全独立的国家”的谎言。更多的史实不说,仅清朝政府多次对西藏用兵,废止勾结外敌的夏玛巴活佛系统,将叛国通敌的僧人“对众剥黄正法”;押解六世达赖赴京受审;两次下令革除十三世达赖名号,谁见过这样对“上师”享有生杀予夺大权的“施主”?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等掌握西藏地方大权的活佛礼敬皇帝、奉旨称臣、接受调遣等事实不绝史书,有关文件、文物至今仍妥存于中央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文档、博物馆,谁见过对“施主”如此卑微的“上师”?民国政府在“临时约法”、“宪法”中均规定了对西藏地方的主权,设立蒙藏委员会专管蒙古族、藏族地方事务,历届国会、国民大会均有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参加。历史事实无可辩驳地表明,无论中国中央政府有何改变,都一直掌握有西藏地方行政、宗教、外事、驻军等方面的最高决定权,有效行使对西藏的主权。西藏和平解放把一切帝国主义势力逐出西藏,而民主改革更使西藏同全国一起建立起统一的社会政治制度。有关“供施关系”的言论,只说明达赖至今没有放弃“西藏独立”的图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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