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27日发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指出,中国重视通过法律保障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有序竞争。
白皮书显示,截至2011年8月底,中国已制定经济法方面的法律60部和一大批相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律,借鉴国际经验,规定禁止仿冒、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有奖销售、诋毁竞争对手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经营者公平竞争的权益。价格法规定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大多数商品和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反垄断法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经营者集中等垄断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
白皮书指出,中国依法对财税、金融、外汇、投资等体制进行改革,建立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宏观管理体系。中国经济的市场化进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责任编辑:吴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