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时评:“秭归巡视”还需继续晒账本
“公务接待”的潜规则水有多深、漩涡多大,正在一次次的曝光中浮出水面
被媒体曝光的“20天花费80万元”的湖北省第六巡视组,大概能松口气了。17日,湖北省纪委向社会公布了调查结果,称该巡视组在秭归县巡视期间,开支总额11万余元。所谓的“80万元账单”,实则包含了当地其他方面开支,是当地在借巡视组名义报销其他费用。
至此,“背黑锅”的巡视组脱了干系。然而,“秭归巡视风波”就可以画上句号了吗?
那份“80万元账单”,并不是网友随便伪造的,而是源于《县委办公室关于解决省委第六巡视组进驻秭归工作经费的请示》。根据“请示”所列,巡视组在秭归期间的开支共计80.19万元,涉及五大类开支名目,巡视组的各类花销中,包括酒112056元,香烟35550元,衬衫8100元,4万余元的15件运动服等。
这让人不禁追问:调查结论显示“巡视组未收受手机、照相机、平板电脑、衬衫、布鞋等物品、礼品”,那这些出现在县委正式报告上的名目与费用,到底用在何处?
此前,秭归县委方面出具的一份官方说明称,“80余万元”包含了“历年及今年以来县委办接待上级领导,外来客人以及来秭归开展对口支援所发生的费用;添置办公设备的费用,购买接待酒水的费用。”这样的解释难以服众。正常的公务接待是必要而允许的,按“一事一审核”方式,何至于要追加历年公务接待费用?又何至于把“办公设备费用”与接待费用“打闷包”?如果不是违反了财务制度,就是背后有猫腻,借公务之名行地方私利之实,甚至成为腐败的保护伞。
其实,无论是中办、国办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还是湖北省委、省政府的规定及巡视制度要求,对公务活动及接待标准都很明确具体。那些一望即知明令禁止的礼品、物品,居然如此不加掩饰、大摇大摆现身于申请报告中,我们所能找到的合理解释是:“关起门”来,大家都有一种默契,钱倘若花在了领导身上,花在公务接待上,再多,也“合理”,“师出有名”。
[责任编辑:吴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