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惑”Photoceo绘(人民图片)
堵点之一
一些跨国企业不应在本国或发达国家守规矩,却在中国不太守规矩
按照相关法律和国际惯例,海上溢油事故的责任主体是按照石油合同规定负责实施作业的实体。国家海洋局因此认定由康菲中国承担此次溢油事故的法律责任。
“康菲在安全方面是非常舍得投入的,甚至可能是最舍得投入的石油企业,他们怎么会忽视安全?”曾担任康菲中国安全工程师的朱成业无法想象,自己的前雇主会出这样的事故。
然而,事实是:经过深入调查,联合调查组作出了康菲中国没有尽到合理审慎作业责任的认定结论。联合调查组技术组负责人、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副司长陈先达说,如果康菲中国能依照蓬莱19—3油田原总体开发方案的设计进行作业,完全可以避免事故发生。事故根本原因还在于作业方安全意识松懈。
同样引起公众不满的是,康菲中国查源堵漏清污工作进展迟缓,采取的大多是临时性、补救性措施。甚至进入8月后,还数次将新出现的溢油点谎称是原来的溢油点,在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的多次督促下,才承认出现了新的溢油点。这不仅是敷衍,而且变成了谎言。
直到7月6日,康菲中国才召开第一次新闻发布会,此时距事故发生已经月余。康菲中国总裁司徒瑞当时强调,此次事件与墨西哥湾漏油事故性质不同,并未发生油井爆炸,且无人员伤亡,泄漏量也远小于墨西哥湾事故。事故发生区域是在二三十米水深的浅海,能够迅速控制并回收油膜。事后看,这反映出康菲中国对事故的判断严重失误。
在三个多月的事态发展中,康菲被公众形容成一家傲慢的跨国公司,无视中国老百姓的权益,漠视中国的生态环境。曾在某国际石油巨头任职近10年的一位地区销售负责人告诉记者,一些石油跨国企业确实在发达国家要比在中国更加循规蹈矩,原因一方面是这些企业的在华机构都有考核指标,有开拓市场的压力,经常是“看你没事我也这么干”;另一方面,则是目前国内对这些违规现象的处罚力度还不够。
不少专家认为,这次事故有溢油原因罕见的客观因素,因为事故不是发生在作业平台上,而是在几百到2000米下的海底复杂地质层。但对脆弱的渤海生态来说,即使是少量的溢油,都可能造成巨大的损害,中国老百姓生气并批评肇事企业,完全是合情合理的。外资企业在环境保护上出现问题,也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进行处理和惩罚。
不过,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王志乐认为:“我调查过的跨国企业,大部分还是努力做所在国的良好企业公民。”他说,大部分跨国企业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上做得比较好,总体水平较高,比如到环境主管部门主动咨询的很多都是跨国企业。
“对跨国企业的态度,就是要严格要求,让他们起模范作用。”王志乐说,中国政府希望跨国企业进一步帮助中国又好又快地发展,而作为在中国合法经营的企业,对其严格要求也并不过分。
[责任编辑:吴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