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历史,我们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过程中,既尊重人权普遍性原则,又从基本国情出发,开辟了一条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第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罗豪才近日撰文谈及中国人权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创新时,作出以上评述。
今日下午,中国人权研究会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为《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报告(2011)》一书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据了解,《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报告(2011)》一书对我国人权工作进行了详细阐述。
新中国经历两次人权大解放
在今天的发布会上,《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报告(2011)》一书的主编李君如重申了他与另两位作者常健、王林霞在该书总报告《中国人权的历史成就和发展进步》中提出的观点:“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经历了两次人权大解放。”
李君如等3位作者在总报告中介绍说,第一次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第二次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推进改革开放,完善民主和法制,使得广大人民群众获得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人权。
《法制日报》记者浏览《中国人权的历史成就和发展进步》总报告的表述文字,看到57年前那个特定的历史时刻: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当宪法草案初稿在全国政协、各大行政区和省市领导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8000多人中进行了81天的广泛讨论后,宪法出台的印迹在历史上留下了这样的统计数字:参与讨论的人们共提出修改意见5900多条;经研究修改后向全国公布,交付全国人民进行广泛地讨论。在其后的两个多月内,全国共有1.5亿人参加讨论,提出116万多条修改补充意见和问题,这些意见和问题经吸收修改后提交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在如此广泛的全民讨论的基础上制定国家宪法,这不仅在中国历史上是破天荒的第一次,而且在世界历史上也属罕见。”李君如发出这样的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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