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事业的发展没有捷径可言,绕不开“公开透明”之道。只有让慈善机构走到阳光下,做到善款善用,才能不辜负公众的善念善举。
近日,有两则慈善救助的消息引人关注:
广州的小秋蓉被“毒父”用滚水烫伤,她的悲惨遭遇牵动着许多热心人士的心,引发爱心大爆棚。善款源源不断地被送到医院账号和家属手中。目前,善款总数已经超过 200 万,大大超出院方预估的医疗费用。
一对来自江苏徐州睢宁的夫妇,为了筹钱给患白血病的女儿治病,长跪在“中国首善”陈光标的公司门口,索要30万元捐款。陈光标捐出7000元后,夫妇俩因嫌钱少拒收善款。
一个是捐的钱太多,一个是捐的钱不够用,那么,善款究竟如何善用?中国慈善事业又该如何发展?
小秋蓉事件表明,公众慈善和爱心并没有缩水。自郭美美事件之后,慈善机构遭遇空前的信任危机。数据显示,中国慈善组织近3个月受捐额降了近九成。中国扶贫基金会的街头劝募遭遇冷眼;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约百万元救助款“流失”。民政部证实,郭美美、“卢美美”事件之后,“社会捐赠总额没有大幅下降”,只是“慈善机构收的捐赠少了”,公众更愿意把钱直接给求助人。公众的慈善热情一直存在并释放,需要规范的是慈善机构自身,需要提升的是慈善机构的公信力。
陈光标面临的困境,也是所有做慈善者共同的困境。慈善本是一项令人起敬的事情,然而在今天,中国慈善让人望而生畏——捐赠者常常“被捐赠”。其实,做慈善不能只靠个人的道德,还得靠一套完善的制度,让众人拾的柴凝聚成熊熊燃烧的火焰,从根本上弥补慈善资金的不足。据民政部统计,2008年我国慈善捐款总数达到1070亿元人民币,占到GDP的0.356%,2007年只有0.09%。而美国2007年慈善捐赠总额为3064亿美元,占到美国GDP的2.2%。而在2005年,中国1000万家企业中有过捐赠记录的不到10万家,也就是说99%的企业“零捐赠”,没有履行慈善义务。因此,只有从制度层面上解决捐赠资金不足的问题,才不会出现更多的“索捐者”,更不会出现类似暴力劫持“小天使”基金工作人员事件的发生。
道德、制度、法律,是慈善事业发展的“三套车”。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滞后,还在于法制不完备。我国现已颁布实施的涉及慈善捐赠的法律主要有《公益事业捐赠法》等,却没有一部专门的慈善法。只有从法律层面真正降低慈善事业登记门槛,开放慈善机构的准入之门,对符合标准的民间慈善机构予以认可,并接受公众监督,形成不同慈善机构之间的良性竞争,才能推促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慈善机构是任何社会都不可或缺的。而慈善事业的发展没有捷径可言,绕不开“公开透明”之道。只有让慈善机构走到阳光下,做到善款善用,才能不辜负公众的善念善举。(王君平)
[责任编辑:吴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