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29万人不需再缴个税
新标准个税将在10月份的纳税期缴纳
北京万人不需再缴个税
新个税法即将于9月1日实施。市地税局新闻发言人在今天上午的修改后个税法以及实施条例说明会上表示,个税免征额的提高,将惠及北京市470万纳税人,约有229万纳税人不需要再缴纳个人所得税,约201万人税负相应降低。预计新标准个税将在10月份的纳税期缴纳。
9月后取得收入按新规缴税
据介绍,此次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修改的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是工薪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
二是工薪所得税率表由9级简并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最低一档税率由5%降为3%;
三是调整了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税率级距;
四是涉外人员附加减除费用标准由2800元调整为1300元,总的减除费用标准维持4800元不变;
五是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限由现行的次月7日内延长为次月15日内,与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税种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限一致。
执行时点上,是指9月1日起实际取得的工资,按新标准纳税,应该是在10月份的纳税期缴纳。
[责任编辑:吴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