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今日发布《关于2011年中秋节放假安排的通知》,确定今年中秋节放假安排如下:
9月10日(星期六)至9月12日(星期一,中秋节)放假公休,共3天。
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1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1月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二、春节:2月2日(农历除夕)至2月8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30日(星期日)、2月12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至4月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五、端午节:6月4日至6月6日放假公休,共3天。
六、中秋节:9月10日至9月12日放假公休,共3天。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记者杜卓轩)
[责任编辑:芮益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