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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调整征兵政策 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录为公务员

2011年08月20日 09:19:38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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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2011年征兵政策新闻发布会昨天召开,据政策规定,今年9月份开学的本市户籍大一新生,必须携带《北京市公民兵役证》前来报到,否则将不得办理入学手续。

  征兵政策中规定,从今年开始,全市高校开始查验《北京市公民兵役证》,无证学生将不得办理入学手续,据介绍,不论参军与否都需要有兵役证,需要到户籍所在兵役机关办理。

  相关文件中规定,各高校查验本市18至24岁适龄公民的《北京市公民兵役证》,凡是没有《北京市公民兵役证》的本市适龄公民,必须先到户籍所在街道申请,然后到当地兵役机关办理《北京市公民兵役证》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每年9月份,市教委和征兵办将对各高校查验兵役证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向相关部门通报情况。

  据了解,根据《北京市征兵工作条例》,区、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对经过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发放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印制的《北京市公民兵役证》,并负责《北京市公民兵役证》的管理、核验工作。本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在招录国家公务员、办理出境或者招生、招工时,应当查验本市适龄公民的《北京市公民兵役证》。

  此外,根据新的征兵政策,北京每年将为退役大学生士兵进入公务员序列、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非公经济组织提供一定数量的岗位,以鼓励更多的大学生走进军营、献身国防。

  热点解析

  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录为公务员

  本报讯 (记者周宇 通讯员 夏小强 杨枫)昨天,本市发布了今冬征兵政策,较往年有重大调整。外地在京就读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完成学业且被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京落户手续。全市公务员岗位、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每年都将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专项招聘京籍全日制高等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副处长丁自新介绍说,新的征兵政策规定,北京市每年将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岗位,定向考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考录数量不低于当年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和非公经济组织招聘时,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分别不低于当年符合条件士兵人数的15%、15%和10%。非京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完成学业且被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京落户手续。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视为工作经历,并计算工龄,在团以下单位服役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此外,北京市新的征兵政策还对退役士兵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做出明确规定,在经费保障、培训时间、优惠政策等方面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力争让大多数退役士兵通过教育培训取得相应学历和职业资格,以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

  >>名词解释

  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包括,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在校期间从本市入伍且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2012年(含)以后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外地生源高职或专科生);应届毕业生从本市入伍且2011年12月(含)以后退出现役一年内的退役士兵。(记者周宇 通讯员冯洪友)

[责任编辑:王新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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