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7月以来,我国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煤矿透水、火灾,桥梁隧道坍塌,消防和石化装置火灾,客车燃烧,动车追尾等事故触目惊心。造成这一时段事故反弹,虽然有进入主汛期后降水集中,暴雨、雷电、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客观因素,但最重要的还是安全发展理念存在偏差,主观努力不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严密。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通报,7月份,全国共发生重特大事故9起,死亡和下落不明217人,分别占今年以来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24.3%和47.2%。与去年同期相比,虽然事故起数减少1起,但死亡人数增加59人,尤其是特别重大事故增加1起。
进入7月下旬,交通运输安全形势进一步恶化,接连发生了“7.22”山东威海市交通运输集团卧铺客车在河南信阳境内高速公路燃烧特别重大事故,造成41人死亡、6人受伤,“7.23”甬温线动车列车追尾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造成40人死亡、191人受伤,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蒙受惨痛损失,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认为,造成这一时段事故反弹,有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原因。一些企业和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政府不能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一些基层领导干部没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不能正确处理发展地方经济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发展方式和管理方式粗放,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不坚决。
[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