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关键词:
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时政新闻

新华时评:公开“三公”经费应更坦诚些

2011年08月02日 08:17:34  来源:新华网
字号:    

 

制图/唐志顺

 

  在中央一再督促下,全国人大常委会6月底批准2010年中央决算一个月后,中央90多个部门公布了2010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和2011年预算情况。单从部门数量上看,公布结果多少让人欣慰,但颇费周折的过程、难懂的数字及说明等,让人感到不少部门“欲说还羞”,离真正公开、透明还有很大距离。

  2008年5月起施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要求,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应被列为重点公布的信息,这其中就包括“三公”经费的公开。但在今年以前,始终未见有关部门公布“三公”经费情况。今年全国两会结束后,国务院常务会议数次对“三公”经费的公开工作作出了部署,明确要求公布中央“三公”经费总数和部门“三公”经费情况,对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内容要详细公布。仅从法律施行和国务院不断的督促来看,有关部门公布“三公”经费带有很不情愿的成分。

  从公布情况看,大多数部门仅仅公布了预算、决算总数,至于费用为何产生、怎样使用等实质性情况,要么语焉不详,要么一带而过。还有一些部门在公布的时间上下足了工夫,有的选择在下班后,有的选择在周末,更有部门把公布时间选择在深夜,给人们的印象是在想方设法回避公众注意。焉知这些“技巧”只会弄巧成拙,反而使人们产生更多疑问。

  中央作出公开“三公”经费的决定,既是回应公众关切,消除公众对政府部门使用“三公”经费的疑虑,长远来说则是建立起与公众沟通的一条渠道,倾听公众意见,促使各部门改进工作,维护人民民主权利,从而使政府工作获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与支持。要想达到上述目的,需要各部门认真、积极地对待“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以坦诚的态度对待公众的关切。

  胡锦涛总书记在建党90周年讲话中强调,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是指引、评价、检验我们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从这个意义上说,坦诚公开“三公”经费等信息,既是依法办事、令行禁止的体现,更是践行党的宗旨的必然要求,只能老老实实地做好,不能敷衍了事。

  点击更多新闻进入新闻中心 要闻 时政新闻

[责任编辑:吴怡]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