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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6家医院试行看病指导价 费用超额患者无须支付

2017年01月13日 10:37:24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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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月1日起,本市参保的医保患者在试点医院住院治疗,将实行按病种分组付费方式结算医疗费用,通俗点说就是住院有了“指导价”。首批试点包括北大人民医院、北大第三医院、友谊医院、朝阳医院、宣武医院、天坛医院6家医保定点医院。届时,参保人员就诊流程、医保报销范围不变,医药费负担则会减轻。本市也将成为全国首个推行按病种分组付费的地区。

  108个病组先试点

  目前,本市医保主要还是按项目付费,一些医院出现多开药、多检查、大处方等“过度”医疗行为,刺激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而按病种分组付费是根据患者年龄、疾病诊断、合并症并发症、病症严重程度以及疗效等多种因素,将诊断相近、治疗手段相近、医疗费用相近的住院患者,分入若干病组予以定额付费。

  此次选取医疗费用比较接近、病例数量相对集中的108个病组作为试点,如冠状动脉搭桥、不伴合并症与伴随病指导价为88843元,先天性心脏病为8906元,晶体手术(白内障)为7158元。

  “指导价”动态调整

  按病种分组付费的定额标准以上一年同一病组的社会平均医疗费用作为支付标准。即按照本市去年医保定点三级医院诊治同一病种分组医保患者实际发生的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次均费用,确定该病种分组的定额支付标准。

  所谓定额标准,包含参保人员一次入院所发生的全部报销范围内药品和诊疗项目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如使用报销范围外的药品和诊疗项目需在定额标准外另行自费。按病种分组付费定额标准会根据多方因素定期或不定期调整。

[责任编辑:吴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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