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新三公路在试通车第二天坍塌,专家分析称因“雨太大”,引来哗然。近几年来,无论是在各种听证会内外,还是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无论面对突发群体事件,还是解析各种社会问题,一些专家的言论往往很“雷人”,甚至被人揶揄为“砖家”。什么在破坏着专家公信力?该如何重建专家的公信力?
“专家意见”怎成挡箭牌
云南读者 徐元峰
上网查查,这种“赖老天”的专家意见真不少。灾害发生,有关部门迅速携专家前往,专家意见也总是及时“出炉”,理由虽然千差万别,结论却都出奇的一致:不是人为导致,要怪就怪大自然吧!实在说不过去,就来个“七分天灾,三分人祸”。泥石流、山体滑坡、洪水等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更是此类“专家意见”的重灾区。
单点暴雨也好,地质疏松也罢,都不是不可认知、不可预防的,并非完全“不可抗力”,不然还要“有关部门”干什么?但专家意见一出,成了追问人祸和深入反思问题的“挡箭牌”。可笑的是,被专业术语包装的“权威结论”,却总爱和人们的常识相左。
“专家意见”偏爱“赖老天”,缘由大致如下:专家本来就是责任部门或主管部门请的,利益上又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如交通部门请利益相关的勘察设计专家查“问题公路”,自然“不好说”;公之于众的“专家意见”都是简短的结论,对调查方法、调查过程、调查报告的详细阐释,因为怕有人挑刺所以“不能说”;虽有党政部门、施工单位被问责、罚款,但还没听说过哪位专家因结论不实被“摘帽”,还有啥“不敢说”?
不负责任的“专家意见”,不仅透支了社会的专业权威,也损害了党委政府的公信力。要让如此“专家”谨言慎行起来,想好了再说,就得对症下药:组建相对超脱的查灾专家库,不能让有关部门那么容易“召之即来”;专家意见必须是完整翔实的,经得起舆论的“千锤百炼”;“库里的”专家须有资质,一次“失手”列入“黑名单”,数次“失手”淘汰出局,恶意造假的送交“法办”。
其实,此类“专家意见”层出不穷,还因为有人借此“捂盖子”,把问题“导向正确”。如果责任单位的上级或纪检监察机关对每次“人祸”问责到位,打消其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应景来文过饰非的“专家意见”也就没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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