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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二氧化硫泄漏事故源于危化品储存不当

2011年07月15日 11:11:45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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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5日发生在大兴区的二氧化硫泄漏事故,源于厂家储存不当,导致普通化学品二氧化硫脲受潮“变身”有毒有害气体二氧化硫,并四下扩散。市安监局昨天首次通报该起事故原因,并下发了夏季高温高湿天气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通告。

  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通报,5日19时许,大兴区西红门镇的北京翰波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库房冒出白烟,随后附近居民闻到浓烈的刺激性气味。安监、消防、环保等部门迅速赶到现场,疏散50多名群众,于当晚24时30分控制现场,事故没造成人员伤亡。经过对事发地点30米内的监测,确定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未超标。

  据了解,当天京城最高气温达35℃,最大相对湿度80%。由于该公司库房通风不畅,再加上气温高、湿度大,所储存的5吨二氧化硫脲受潮分解,产生二氧化硫气体。二氧化硫脲本是普通化学品,白色晶体粉末状,用于造纸、漂白等,须储存在干燥洁净、通风条件良好、室温30℃以下的环境。虽然它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环境条件改变后,也会挥发出有毒有害物质。早在2007年12月20日18时,该公司的库房就发生过二氧化硫脲分解为二氧化硫气体的事故。目前,该公司已被停产停业,不排除吊销工商营业执照的可能。相关受污染物质正进行专业无害化处置。

  昨天,市安监局下发通告,要求加强危化品以及易分解、易反应的普通化学品的管理,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近期,安监部门将排查本市81家危化品生产企业的作业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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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项夏季危化品安全规定

  1、危化品从业单位及储存、使用遇湿发生反应的化学品(如:二氧化硫脲、发泡剂H、保险粉、电石等)单位,要严格采取通风、降温、防水、防潮等措施,保持温度、湿度符合化学品储存条件。露天存放储罐严格实行喷淋降温制度。

  2、做好各类生产、储存装置的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防雷、防静电、现场报警等功能完好。

  3、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做好化学品储存,严禁超量储存,混存混放。

  4、重点做好库房防漏防涝措施,确保发生暴雨时不渗漏、不发生地面进水,并储备充足有效的应急救援物资。

  5、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控制高温时段危化品的出入库数量,不得在库房内从事易燃易爆物品的分装作业。

  6、结合夏季气候特点,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隐患,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护措施。

  7、各区县开展辖区内相关企业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拒不整改的责令其停产停业,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记者汪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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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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