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消息,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和国家能源局日前联合召开专题视频会议,部署深入推进瓦斯综合防治工作,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有效防范重特大瓦斯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会议强调,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凡煤矿发生瓦斯超限,要比照事故进行处理,查明事故原因,落实防范措施。凡发生较大及以上瓦斯事故,且地质条件复杂、安全生产系统存在重大隐患、不能有效防范瓦斯事故的矿井,地方政府应当依法予以关闭。
会议指出,各地要以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为重点,建立健全瓦斯防治重大隐患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地方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把矿井抽采达标和防突能力作为约束性指标,严格核定矿井生产能力。专业服务机构为煤矿企业进行安全评价等活动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安监总局等三部门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严格执法,从严查处超能力生产行为,该停产整顿的矿井一律停产,该提请关闭的矿井一律提请关闭。
会议要求,全面建设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各煤矿企业要进一步完善瓦斯防治责任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瓦斯防治技术管理体系,配齐通风、抽采、防突、地质测量等专业机构和人员。
会议提出,将研究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支持煤矿企业拓宽瓦斯利用范围,提高瓦斯利用率,鼓励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加大安全投入。继续通过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支持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和瓦斯治理利用。进一步完善煤矿生产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政策,合理确定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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