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动机
近年来,在整治传销组织的问题上,有关部门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同时,一些民间反传销组织也相继出现。
不久前,湖北工商部门介入一个民间反传销组织调查时发现,民间反传销组织存在诸多不合乎法律规定的地方,而民间反传销组织认为,他们也有难言之隐。
民间反传销组织存在哪些问题?他们有无存在的必要?《法制日报》记者对此进行调查。
5年前,一个传销组织的大A级老总因为良心的困惑走上了“民间反传销”的自我救赎之路。
5年后,这位曾经的老总因采取异地劝服收取费用的“反传”方式被工商部门认定为“无照经营”。
“对于我们这一组织的身份问题,我很苦恼,其实工商等部门也很苦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他们也无法给我们定性。”从传销组织老总变为“反传”人士的叶飘零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反传销被举报为传销
今年5月初,湖北省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洪山分局接到一个投诉电话,称有人在该分局辖区内的一个小区里“搞传销”。接到这一线索后,执法人员随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事情并非投诉人所描述的那样。在小区的一栋居民楼内,被举报房间内较为整洁,没有标语口号,当时屋内只有4个男生,房间内只有两张高底床、一台电脑。
参与现场执法的洪山分局工作人员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当时一看就觉得这个地方不像是在搞传销,因为根据以往打击传销的经验,一般传销场所都是脏、乱、差,而且会贴标语喊口号,最起码也要有几十人。
工商执法人员随后发现,这个被举报人称为“传销窝点”的房间,其实是叶飘零自己办的“中国反传销网”所在地。
叶飘零告诉工商执法人员,他不是“搞传销的”,而是“反传销的”。他们的主要工作就是通过网络、电话收集求助者的信息,然后根据路途的远近与劝解的难易程度跟求助者谈好救助费用;如果对方同意,他们会先收取一半费用到求助者所在地进行劝解,成功后再收取另外一半费用。
针对工商执法人员关于收费的疑问,叶飘零拿出了一份长达4页、附有6个银行账户的“外出费用一览表”。
叶飘零承认“外出费用一览表”上的价格是他自己定的,并以前往北京收取1900元为例向《法制日报》记者解释其定价的依据:现在去北京的火车硬卧票价为每张280元左右,往返的话就算是600元;一般情况下,成功解救一名传销参与者需要3至4天时间,他们规定给每名外出解救者每天补助80元,4天(晚上走白天到)也就是320元;每天的住宿费一般是150元左右,3天也就是450元;这几项加起来在1370元左右。
“我可以很坦诚地告诉你,这个费用每次还是有些结余的。一部分结余的钱用来支付房租、网费、水电等费用。”叶飘零说。
参加现场调查的洪山分局工商执法人员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他们当时也不认为叶飘零是在搞传销,而且也确确实实看到他们在从事“反传销”的工作,但是叶飘零私自定价收费,不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
“他的行为确实构成了无证收费,存在过错。不过,他们毕竟是在做好事,也没有危害社会,我们最后只是建议他停止无证收费的行为,若要收费就要去办理相关证件或申请成立公益性组织。”洪山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刘颖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收费成业内通用规则
“原来搞免费救助时,没人说什么。现在一收费,争议之声就起来了,虽然是按最低标准收的。但是,如果不收费,我们怎么生存?”叶飘零说。
据了解,目前国内的“反传销”组织,一般都会打着“志愿者”的旗号,但收费已经是“业内通用规则”。
叶飘零告诉记者,2007年,他在浙江省义乌市创办“中国反传销联盟”,当时完全是免费的,但两年后就解散了,问题就出在资金来源上。
2009年,叶飘零到北京后,了解到收费模式,于是到武汉开设了“中国反传销协会”网站。
叶飘零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其实他一直没有停止过向有关部门的申请,但是遇到了种种法律政策上的障碍。
“我们曾到民政部门问能否注册为非营利组织,民政部门说,涉及收费应该找工商注册登记;找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他们说涉及到收费定价的问题,建议找物价部门进行咨询;物价部门又告诉我们,这个又是火车票,又是飞机票,无法定价。”叶飘零说,“一圈下来,我们依然是‘地下组织’。”
刘颖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在目前的国民经济分类表里,无法找到与反传销这个“行业”相对应的代码,因此无法为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与叶飘零所从事的“劝解”行为相对靠点儿边的是“信息咨询服务类”,但是也不完全符合,此外政府部门的相关文件中对此也没有明确规定。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洪山分局向叶飘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称其无照从事非法经营活动,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二条,构成“无照经营”,责令其改正上述行为。
[责任编辑:吴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