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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收养背后推手调查: 成福利院“创收”手段

2011年06月09日 08:12:46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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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3日,来自西班牙的一对夫妇在南昌一宾馆大堂和刚领养的女婴在一起。本报记者 涂重航 摄

  为孤儿弃婴创造更好环境的同时,涉外收养也成为个别福利院的“创收”手段,监管仍待规范

  中国涉外收养已有20年,也是世界上最大的送养国之一。日前媒体爆出湖南邵阳福利院将超生婴儿送养国外,再次引发公众对涉外收养的关注。涉外收养究竟有哪些利益可图,导致个别福利院的爱心变味?

  在收养的过程中,收养家庭须向福利院捐款已是“协议”内容。捐赠款客观上刺激了一些福利院送养孩子的积极性。

  另一方面,涉外收养涉及各个环节的收费服务,是否存在利益驱动下的“扩大生产”?

  5月23日,从南昌市收养中心走出四五十名外国人,他们怀中抱着一岁左右的中国婴儿。

  这天是星期一,收养中介多会选择这一天为外国人办理领养登记,剩下的公证、护照等程序,也将在这一周内完成。

  “我们只做不说。”南昌市收养中心主任傅月蝉拒绝提供涉外收养的信息。他说上级有规定禁止宣传,“涉外收养争议很大,虽是公益项目,但总遭到指责,被误认为‘卖小孩’。”

  傅月蝉说,国际领养确实有领养人向福利院缴纳“捐赠费”,但这个款项是双方协商而定。

  当天20多名中国儿童被领养,每份协议都有“乙方自愿向甲方捐赠35000元”的字样。

  5月20日,一名从事国际领养工作的人士说,如今国际领养捐款已由两年前的3000美元涨为35000元人民币(以目前汇率约5400美元)。

  除此之外,国际领养过程中,公证费、材料费、服务费、证件费以及旅行费用繁多,这个过程下来,每领养一名中国儿童约花费3万美元。

  这个利益在一些地方催生产业链条,积极推动儿童涉外收养的同时,违法违规案件也逐渐增多。

[责任编辑:吴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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