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建设的意见
(2011年6月3日中共北京市委十届九次全会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
社会管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自我完善和发展的重要任务。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在新的更高起点上,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推进首都社会建设。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建设,是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建设,是推动首都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战略任务,是加快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重大战略举措。
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全市社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初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工作网络和政策体系框架;社会保障制度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民生得到切实保障和改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进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广泛参与赢得世人瞩目,奥运志愿服务积累成功经验,群防群治取得显著效果;和谐社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共建共享局面初步形成;社会领域党建工作体系初步形成,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经过多年的努力,本市社会建设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与此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本市社会建设工作距离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不小差距。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建设,任务繁重、意义深远。
(二)把握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目标,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适应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新形势,顺应广大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以解决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与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完善社会服务为重点,以创新社会管理为动力,以动员社会参与为基础,以优化社会环境为保障,以构建社会和谐为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开创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首都特点的社会建设新局面,为加快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遵循基本原则。第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把完善服务、让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改进服务中加强社会管理,促进普惠公平,让社会建设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第二,坚持依法办事、发扬民主。把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作为基本要求,加快推进社会建设立法工作,依法调整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社会服务管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充分运用民主方式、群众工作方式、说服教育方式研究解决问题,努力通过平等沟通、协商、协调、引导等办法化解社会矛盾。第三,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制度。把体制创新、制度建设作为根本动力和基本保障,着力解决基础性、普遍性、根本性问题,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方式方法,不断推动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建设。第四,坚持统筹协调、整体推进。把综合协调、全面推进作为基本工作方法,坚持统筹协调,科学规划、系统设计、由点到面、整体推进社会建设;坚持统筹兼顾,正确反映和协调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阶段的利益诉求;坚持综合施策,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调节、行政管理、道德约束、心理疏导、舆论引导等手段,加强和创新社会服务管理。第五,坚持广泛动员、共建共享。把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作为基本着力点,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社会服务管理,动员和引导社会成员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努力形成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明确发展目标。按照建首善、创一流的要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使北京社会建设始终走在全国前列。今后五年要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社会服务更加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居全国前列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人享有社会保障、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明显提高,积极促进充分就业,五年提供100万套保障性住房,城乡居民年均收入增长8%,居民平均预期寿命接近82岁,文化教育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
——社会管理更加科学。突出人文关怀,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健全社会管理体制。坚持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充分运用科技创新成果,基本实现社会服务管理网格化、社区建设规范化、村庄管理社区化,基本形成社会组织“枢纽型”工作体系,基本实现各类人群服务管理全覆盖。
——社会动员更加广泛。完善基层民主自治,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强化各类经济组织的社会责任,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完善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健全社会协同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使社会创造活力竞相迸发。
——社会环境更加文明。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倡导“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形成文明有礼、守法诚信、崇尚科学、积极向上的社会风尚,营造服务优质、秩序优良、环境优美的社会氛围,创建生产安全、生活安宁、社会安定的社会环境。
——社会关系更加和谐。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群众权益保障机制、社会矛盾调处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不断促进人际关系、群体关系、劳动关系、邻里关系、家庭关系和谐,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着力完善社会管理格局
紧密结合本市实际,不断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五)加强党的领导。各级党委要把社会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经常分析社会建设形势,科学制定社会服务管理政策,支持政府履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引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力量参与社会服务管理。进一步发挥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六)强化政府职责。各级政府要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依法行政的要求,健全职责体系,完善工作职能,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依法加强社会管理,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完善政策法规,依法高效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动员组织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社会服务管理。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形成各负其责又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运转协调、运行高效。不断深化街道(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推动街道(乡镇)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七)推动社会协同。在党和政府领导下,注重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各类经济组织、基层自治组织等社会力量的积极协同作用,共同做好社会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发挥工青妇等人民团体的职能,做好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工作;充分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桥梁纽带、业务龙头、服务管理平台作用,协助党和政府做好社会服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专业优势,有效承接政府转移和委托的社会服务管理项目;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自治功能,实现基层民主自治与政府行政管理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首都高校和科研单位优势,着力研究社会建设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八)动员公众参与。扩大基层民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动员组织群众依法理性有序参与社会服务管理,积极探索群众参与社会服务管理的有效途径,支持、推动居(村)民依法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进一步巩固发展北京奥运会和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志愿服务、群防群治成果,充分调动社会公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依法有序参与社会事务,努力形成社会服务管理人人参与、社会建设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责任编辑:吴怡]